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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球視野/銀行業ESG戰略重點(上)\中銀香港首席經濟學家 鄂志寰博士

時間:2021-07-15 04:24:25來源:大公报

  圖:國家首部綠色金融法規推出,中國綠色債券的發行總量在2019年躍升至全球第一,仍然具有巨大的發展空間。

  一、低碳發展路徑與全球「碳中和」進程

  在新冠疫情纏綿不絕、持續困擾下,氣候變化對環境、經濟與社會的負面影響集中展現在世人面前,引發對於經濟增長模式及氣候和環境發展的全球性重新評估和思考,氣候和環境變化相關議題引起了不同經濟體和各階層人士的普遍關注,社會環保意識提升,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將可持續發展理念融入其經濟發展,相繼推出強調綠色發展的經濟復甦方案。

  目前,全球多個國家及地區已以政策宣示方式定下未來實現「碳中和」的目標及時間表,展現共同減排的決心。

  截至2020年底,全球共77個國家(包括歐盟27國)已提交或更新了其減少碳排放的「國家自定貢獻」計劃,明確全球低碳發展路徑。

  歐盟、英國、日本等較為進取,通過立法程式確保目標達成。歐盟將繼續推動「綠色政綱」,並將可持續發展金融定位其競爭優勢,以期突破歐盟長期低增長的態勢。歐盟的經濟復甦政策中進一步堅定了綠色發展方向,其七千五百億歐元巨額的紓困方案中,將可持續發展理念納入重點紓困措施中,提倡疫後的「無害復甦」。同時,歐盟亦繼續主導國際綠色金融標準制定,如Europe Taxonomy等,多個政策已成為國際市場廣泛使用的標準。英國方面,政府致力於將英國打造成為綠色金融中心,英國央行是可持續發展金融市場上的主導力量之一,是國際披露標準如TCFD、氣候壓力測試等範疇的先行者。

  美國在拜登政府上場後,重新拾起一度中斷的可持續發展政策,重新加入「巴黎協議」,並提出未來四年中將2萬億美元的資金投入到清潔能源、基礎設施和汽車領域。

  東南亞地區受氣候變化影響重大,全球20個最容易受到氣候變化影響的國家中有六個為東盟國家,包括印尼、泰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和越南。東南亞多國已將可持續發展提升至國家戰略,並制定其國家的可持續發展藍圖。同時亦作為東盟聯合體開展共同行動,在《東盟合作行動計劃第一階段:2016-2020年》中,各成員國設定了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佔整體能源23%的目標。

  香港特區政府承諾將在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並開始制定減排計劃,2021年將更新「碳中和」行動藍圖與計劃。香港特區政府致力將香港打造成為區內綠色金融樞紐,提升香港作為國際綠色金融中心的地位,助力綠色項目投融資及認證,完善綠色金融生態圈。

  中國政府審時度勢,提出「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碳排放峰值,並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長遠目標,並持續推出多項相關政策,將推動全球低碳發展步伐提速。中國政府在「一帶一路」建設方面,將與沿線各國共謀綠色發展,發起成立綠色「一帶一路」國際聯盟;在大灣區建設方面,以可持續發展為灣區規劃的基調,多部委於去年發布的26條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中,重點關注綠色金融,大力推動三地綠色金融合作;在碳排放權交易方面,推動國內統一碳市場建設,於上海設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ETS),作為節能減排政策工具。

  二、氣候治理國際合作框架及金融監管的新進展

  氣候變化的全球合作始於上世紀末,範圍包括制定氣候變化合作框架、定立全球減排目標、緩減氣候變化等。目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有以下幾個關鍵里程碑:

  其一、1992年全球154個國家在聯合國大會正式通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旨在防止氣候生態進一步受到人為干預,奠定了全球在氣候變化方面的合作框架;

  其二、1997年,各國在此框架的基礎上進一步補充,簽署了《京都議定書》,首次將各國的減排目標以國際法律檔形式規定下來,溫室氣體控制正式成為部分國家的法律義務。

  其三、2015年,《巴黎協議》正式取代《京都協定書》,其長期目標是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革命前水準的攝氏2度之內,並努力控制在1.5度之內。協定除了設立更明確的目標,亦針對可再生能源進行投資,並將多個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納入,全球氣候治理進一步提速。

  隨着可持續發展理念納入更多國家和地區的戰略層面,監管機構亦以原則性為主不斷提高監管要求,各國共同推動綠色分類標準的國際趨同。

  歐盟作為全球氣候行動先鋒,於2020年6月發布了《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標準》,為67項可持續經濟活動界定技術指標。綠色分類法旨在為企業和投資者界定綠色經濟活動的邊界,以杜絕「漂綠」行為。為實現「雙碳」目標,國家層面亦與歐盟合作,推動綠色金融和投資分類標準進一步趨同,希望在今年年底前推出一套共同認可的綠色分類標準。

  氣候風險逐漸成為監管關注議題。香港金管局於2020年發布的《綠色及可持續銀行業白皮書》中,明確其作為監管機構,首要關注氣候變化對銀行帶來的風險,並於去年12月發函要求香港主要銀行參與「氣候風險壓力測試試驗計劃」;歐洲央行目前正在對400萬家企業與歐元區的銀行機構進行為期30年的全經濟氣候壓力測試,測試結果將於2021年年中對外公布;英國央行於6月初首度對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啟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以強化企業在氣候風險下實體風險和轉型風險的應對能力,可見各國監管正着手加強銀行業的氣候風險應對能力。

  三、機構投資者與評級機構助力銀行業加快落實可持續發展理念

  隨着ESG逐漸主流化,越來越多投資者將ESG因素納入投資決策考量,多家評級機構、研究機構推出了關於企業ESG表現的評級標準,ESG評級的高低成為了衡量企業績效的新指標。儘管評級機構業內盡力統一評級標準、提高評級標準透明度,但各機構的評級方法仍然有所不同。目前市場上主要評級機構包括MSCI、Sustainalytics、Vigeo Eiris等。在評價標準方面,以在亞洲獲得廣泛使用的MSCI評級為例,其在ESG方面較為重視的是銀行的企業管治與商業行為,該指標佔了評價三分之一的權重,而對客戶的金融保護、人力資源發展、環境影響、普惠金融、隱私與資料安全等方面的權重均等於或低於15%。值得留意的是,由於銀行業為服務性行業,在日常的經營中並不涉及大量的自然資源投入,對環境保護的直接影響稍低,其分配在「環境影響」方面的權重也相對低於製造業等行業。

  社會對於綠色金融產品的關注程度及興趣逐漸提升。根據滙豐《2020可持續投融資調研報告》對中國內地180名投資者進行的調研,在可持續金融方面72%投資者考慮以綠色和可持續方式進行投資,綠色債券方面71%發行人及投資者認為綠色債券市場發展前景良好。社會對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企業及產品需求提高,客戶要求企業負責任、員工更傾向負責任的僱主、機構投資者視負責任的企業為高價值企業,因此銀行業應加快推出符合客戶需求的產品。與此同時,ESG亦引發對於社會與環境議題的關注,社會組織及NGO關注大型項目對當地的影響,企業及銀行需防範相關聲譽風險。隨着各國可持續發展理念日益普遍,銀行須強化合作夥伴管理、大型項目審批流程,有效評估及平衡管理當地政府及NGO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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