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夫婦雙方萬一走上離婚之路,可先諮詢律師或銀行之意見,掌握更準確的資料,方便從多方面考慮如何處置資產分配
上期提及若夫婦離婚,男方決定將自己擁有的業權無條件轉贈女方,女方如將物業轉讓,新買方亦會礙於送契問題難於承造按揭,故此女方成功轉讓物業的難度較大。事實上,以往亦曾有一些個案指其中一方在離婚前後故意逐步將資產轉移至另一方,然後申請破產,目的是逃避還債責任,結果相關物業遭釘契,故此銀行對此類存在風險的資產轉移是充滿警覺性的。
另一個出現的情況是,夫婦二人未能在財產及物業分配的問題上達成和解方案,於是將事件訴諸法庭,結果法庭判決其中一方擁有物業的全部業權,需注意銀行之間對於此情況之承按取態並不相同。雖然以上情況並非正常市價下之業權轉讓,但由於是法庭裁決,不涉及送贈,部分銀行可接受承按單位,例如是業主更新按揭權益、轉按又或出售單位後之新買方申請按揭,但當中銀行需最終確定不涉及潛在問題如離婚裁決上訴或未完結的業權糾紛等,方可接受承按。然而,亦有部分銀行取態較保守,為免牽涉任何可能性的風險,對於此類並非以市價交易的業權轉讓,一律需經過五年或長達八年時間方可接納按揭申請。
「長命契」物業的夫婦若決定離婚,第三種情況可能是,雙方協定將物業出售後再分配所得之金額,又或其中一方以市價購入另一方的業權,並如常繳納印花稅,由於不涉及送贈或刻意資產轉移,並屬合理市價交易,銀行一般願意承按;但當然,買入業權的一方同樣需要證明有足夠還款能力,方可獲批按揭。
按揭貸款以物業作抵押,若供款人無法還款,銀行便需變賣物業抵償欠債,故此,準確評估物業價值、轉讓能力及業權轉讓風險是無可厚非。夫婦雙方萬一走上離婚之路,可先諮詢律師或銀行之意見,以便掌握更準確的資料,方便從多方面考慮如何處置資產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