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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擬收緊境外集資 VIE架構上市須審批

時間:2021-07-08 04:23:37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據外電報道,中證監擬收緊中概股海外上市監管,日後企業若以可變利益實體(VIE)到境外上市,不論是香港或美國上市,均需獲得中證監的批准。相關修訂尚需國務院批准,中證監準備就有關變動與承銷保薦相關公司的投銀機構進行溝通。

  根據國務院於1994年發布關於股份公司在境外集資上市規定,僅要求境內公司在境外上市,向國務院證券主管部門報批,但當時未有對透過持股或控制境內業務的海外公司作出明確規定,所以大批中概股通過在開曼群島等地註冊的離岸公司發行股票,將境內業務在境外上市。

  離岸設公司 控制境內實體企

  若政策改變,如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要在美國上市,或面臨更高上市門檻。消息指出,原本計劃年內在美國上市的字節跳動,可能押後至明年掛牌。字節跳動回應稱,暫無上市計劃。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提及要加強監管中概股,應對中概股相關風險及突發情況,推動建立監管制度。

  VIE是指,一家企業在境外註冊一間公司,以與其在內地境內業務營運實體分離,境外公司透過協議方式控制境內業務實體,營運實體就成為上市實體的可變利益實體。此方式可以將境內營運實體的收入和利潤轉移到境外公司,令境外上市實體的股東享有境內營運實體經營所產生的利益,公司亦可以讓境外公司上市,而不用經監管機構批准。

  VIE的出現,是因內地法規禁止境外投資者投資於相關產業,原意是協助境外註冊中資企業在不違反內地外資股權限制的前提下,分享內地業務的盈利,此方式多數由互聯網公司採用。新浪是首間以VIE架構在海外上市的企業,其後阿里巴巴(09988)、騰訊(00700)等大型科網企業都透過同樣架構在境外上市,但相關做法從未得到內地當局正式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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