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港交所(00388)早前就檢討《企業管治守則》提升企業管治水平發表諮詢文件,香港投資基金公會(IFA)就此提出建議,認為現時上市公司董事會中,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佔比應由至少三分之一增加至一半,並設立首席獨董一職,以作為獨董代表與投資者溝通。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表示,希望首席獨董與公司的管理層及投資者關系部門能做到相輔相成,發揮其保障整體股東利益的作用。
獨董連任6年 宜批核表現
黃王慈明指出,由於現時董事會中只規定獨董佔比隻有三分之一,獨董在董事會中屬於少數,其意見亦可能被忽視,導致未能發揮作用,亦會被市場認為獨董傾向於大股東,並漠視小股東權益。因此,如果獨董佔比增加至一半以上,將有利董事會對議案的決策。
另外,港交所諮詢文件提出,在任已超過9年的獨董,須經獨立股東批準才能繼續擔任獨董一職。黃王慈明認為,港交所可進一步要求在任已超過6年的獨董,須經獨立股東批準才能繼續擔任獨董一職。她引述外國研究指出,平均而言獨董對公司的帶來好影響力呈倒「U」形,即獨董剛進來需要熟習上市公司的運作,在第2個3年任期所發揮的作用會增加,而當在任9年,其作用會到達峰值,之後便會回落。因此,可建議讓獨立股東提早一個任期,去批核獨董的表現。
設首席獨董 加強溝通
此外,香港投資基金公會亦建議設立首席獨董一職。黃王慈明表示,在港交所的文件中並沒有提出有關建議。雖然外界有聲音反對設立一職,但她認為獨董是保障全體股東利益,所以有責任與投資者溝通,並且與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及投資者關系部門能做到相輔相成。港交所諮詢文件就提到,了解到市場討論委任首席或高級獨董,因此鼓勵上市公司可考慮委任首席或高級獨董,作為其他董事與股東之間的中介人,亦建議一些其他的方法,改善與股東的溝通,包括與持份者之間的定期會議正規化,加強年報中披露獨董在年內所作貢獻或所完成工作等。
至於在董事會多元化方面,黃王慈明認為,除了讓不同性別加入董事會外,亦可考慮讓不同國籍和不同專業背景的人士加入董事會,亦建議要求上市公司年報以及ESG(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於同一時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