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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扣分制\耶生

時間:2018-05-23 03:16:02來源:大公網

  政府擬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簡單來說就是扣分制,就十八項的士違規行為扣分,兜路、拒載、濫收車資和干擾咪表會被扣十分,遊蕩或停泊在的士站外、未攜帶足夠輔幣和允許乘客以外的人登上的士會被扣五分,未保持個人整潔及衣着適當、在車內吸煙、無理延誤行程和晚間沒有亮的士燈箱,扣三分。司機首次被扣滿十五分須停牌三個月,再被扣十五分則停牌六個月。

  我對扣分制並不贊成,也不反對,但其中部分內容值得商榷,比如說,某些過分的行為固然需要立法阻嚇,但扣分制本身,卻把兜路和拒載這些嚴重犯行,跟車內吸煙、晚間沒有亮的士燈箱混為一談,讓人覺得只是犯規,不是罪行,甚至初犯還不需要停牌,降低了嚴重性。要知道,濫收車資和干擾咪表這些欺騙的行為,嚴格來說可以是刑事罪行,只扣十分是不是太寬鬆了?

  除了以上比較明晰是罪行的行為,某些項目是否值得去納入扣分制?畢竟的士是服務業,服務業的主客關係,不應該用罰則去維繫,再加上部分罰則定義模糊不清,如未保持個人整潔及衣着適當怎樣界定?有些的士司機穿拖鞋短褲是否不適當?是否需要穿恤衫打領帶才算是整潔的儀容?其實司機跟客人之間,短短的十幾分鐘緣分,司機一個笑容,已經可令乘客不介意其儀容,甚至多給貼士,不用找續,沒有未攜帶足夠輔幣的問題。

  說到這個未攜帶足夠輔幣,其實是否可以不用扣分的方法去解決?早前全港的士都要付錢和找錢,而在一毫兩毫幾乎沒有人用的時候,每次跳表還是1.7、1.2的計算,停表一定涉及散錢,民間智慧是一兩毫不收,三四毫當五毫,但撥亂反正的做法,竟然不是鼓勵和資助司機安裝電子收費系統?而在近日新聞得知,的士已經跟八達通公司溝通好了,這違規行為又會否很快就過時了?

  兜路、拒載、濫收車資和干擾咪表,針對這四種行為立法即可,扣分制內的五分三分只是襯托,不要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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