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男女青年——特別是女青年——到了「適婚」年齡躲不過的一個坎,就是相親。如果在所謂的「適婚年齡」還沒嫁娶,家裏的七大姑八大姨恨不得親自舉辦大型婚戀相親節目「非誠勿擾」,把周圍所有的優質男女資源做個不隨機分配,湊成一對是一對。
在不少長輩眼中,孩子弱冠之後沒談戀愛,可能是沒遇上合適的;而立之年還未成家,簡直大逆不道。眼見周圍的張阿姨王大伯紛紛喜抱金孫,這些長輩就更着急了,恨不得孩子們跳過三跪九叩,直接洞房花燭。
適齡結婚這件事,對於上一輩或者上上輩來說,是一件理所應當的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二十來歲結婚生子成家,是那些年的「順其自然」。當個人意志覺醒,自由戀愛開始慢慢在新青年中風行,「確認過眼神,遇見對的人」的重要性,遠遠大於「時間到了該成親了」。然而,這也是兩代人——甚至三代人——的觀念衝突之處,「過來人」總覺得給「後來人」指了明路,面對「後來人」的不遵從,「過來人」也自有辦法收拾。
全國各地公園裏的相親角就是「過來人」們貫徹自己婚姻意志的舞台。大型相親現場已經成為大型菜市場,每個個體都被明碼標價,從身高體重,到八字三圍,到月入資產,到祖宗十八代。有條件的挑三揀四,沒條件的巴不得賣一送房。對這些巴不得代替孩子嫁娶的「過來人」而言,判斷兒女成不成功幸不幸福的唯一標準就是有沒有結婚。
也難怪,現在許多異地打拚的青年越來越怕回家省親。飯桌上親朋好友毫不遮掩地打聽着「適婚」青年的婚戀狀況,一言不合就安排相親。於是有人嗅到商機,在淘寶等平台推出了租另一半的服務。逢年過節,租個男朋友或女朋友回家,抵禦來自家人的唇槍舌劍,成為「適婚」單身青年最無奈的善意謊言。
正所謂:省親為探父老鄉親,怎料父老安排相親。萬般無奈見面談心,驚覺對方也是被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