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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高鐵\南翔

時間:2018-09-09 03:16:40來源:大公報

  雞與狗交接的年頭歲尾,去了一趟南昌。我來深圳已經二十年,此前在南昌也住了二十年,後二十年往來兩地無數次,絕大多數都是乘坐九江到深圳的快車,夕發朝至,卧鋪上睡一晚十來個小時可達。現在有了高鐵,行程縮短到五個來小時,可比之飛機—飛機的空中時間雖短,但兩頭尤其是搭乘提前算上,也不會少於這麼長的時段。此次去南昌,事先買好了南昌西到深圳北的高鐵票,G633次,因了新余有個研究生任職市委機關,便提前一天抵達新余,擬第二天再乘途經新余北的G633次返回深圳。未料,到新余之後查得G633次到新余北站不停,只經停前方站宜春。如此就只有拿捏好時間,去宜春站搭乘G633次,新余北到宜春有無數趟列車,乘高鐵也就二十來分鐘,比之乘汽車的個把小時,不僅時間少,也無堵車等擔憂。可當新余的學生在手機上給我訂票之時,顯示為,此時本人已經在南昌開往深圳的列車上,不能再購車票了。於是,我就只有搭乘汽車去宜春趕火車一途了。想來,這就是「信息技術」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膠滯與僵硬,如果到窗口去買票,應該無此問題吧。

  由之想起半年前高鐵上遇到的另一件事情。那次我搭乘長沙到深圳的高鐵南來,途經湘粵臨界的郴州站,上來一個妙齡女子,車開之後,一見方向不對,不由失聲大叫。原來她是要北上長沙的,卻誤搭了南下的列車。她的叫嚷不僅驚擾了旅客,也驚來了列車長。列車長的答覆是乘客誤乘了列車,主要責任在乘客,她們可以讓她到前方站下車,自己找車返回。女子不依,認為從進站到上車,都應該驗查車票,搭錯車鐵路部門應該負全責。列車長答辯:高鐵列車中途停時很短,有的就兩分鐘,根本來不及查驗車票……雙方爭吵起來,女子的態勢咄咄逼人,甚至拿出手機來實錄爭吵過程,列車長有些顧慮了,步步退讓,但也沒有答應女子的「無理」要求。之所以在「無理」上打引號,乃是我也不知此女子的要求有多少道理支撐,儘管我一九七○年代中後期曾經在鐵路工作過七個年頭。想起我十年前自漢堡搭乘火車過海去丹麥首都哥本哈根,一路上未見一個賣票的、檢票的、守門的……即使列車上了輪渡,開門關門,一應自動。旅客如果在船上走漏,或者上岸落下,想必鐵路部門不會擔責,因了歐美國家就是能自動之處都自動,皆為節省人工。

  這兩件事情說明,高鐵也有需要「拾遺補缺」的地方,如何使得乘客與鐵路部門各美其美,還真是需要多動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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