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讀書的時候,已從課本知道香港是「東方之珠」,彌敦道的晚上霓虹璀璨,從港島山頂往下望到五光十色。香港不單夜色迷人,夜生活也是多彩多姿。
作為地道的草根階層,我兒時當然沒有什麼夜生活。記憶所及,上世紀七十年代我家住在旺角舊式唐樓,就讀初小的我在某個晚上,曾經跟隨鄰居一起乘坐巴士前往荔園遊樂場。為什麼跟隨鄰居前往?現在我已經印象模糊,大概是因為父母都要上班,故此他們拜託鄰居帶我一同前往遊玩吧。只記得夜間的荔園遊樂場十分熱鬧,坐在旋轉木馬之上,已經覺得幸福。
當年亦有「大笪地」,就像年宵市場般有很多攤販,小吃零食尤其熱鬧。十多年前在上環亦曾短暫出現較現代化的「大笪地」市場,不過沒多久便無以為繼。
成年後出來社會工作,自己有收入便能享受較多夜生活。我較常去的是酒廊餐廳,那些大多是西式餐廳,晚上會有歌手駐唱。他們有些以結他或電子琴自彈自唱,另亦有些略有名氣的歌手由一位樂師伴奏演唱。這些歌手每小時輪換,聽說受歡迎的歌手會在同區不同餐廳「走場」。歌手都是獻唱娛賓,若遇客人慶祝生日,更會邀請客人同台高歌,總之就是娛樂至上,歌舞昇平。另外,我有時亦與友人前往「的士高」,那是一九七七年荷里活電影《周末狂熱》帶來的效應。舞場上音樂澎湃,年輕男女都狂熱,不用懂得跳舞,只需要全情投入和放縱。然而,我畢竟是文藝愛好者,自從接觸表演藝術之後,這些夜生活便全部離我而去。
特區政府近來倡議振興夜經濟,其實街頭小攤販或其他夜間娛樂場所,都可以讓市民在繁忙工作中得到精神紓緩。然而,推動夜經濟仍需注重客觀條件,例如食物衞生、環境清潔,以至於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能夠處理好所有條件,最終便是市民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