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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完善/兩分鐘原則\米 哈

時間:2022-08-08 04:24:35來源:大公报

  上回提到,大衛.艾倫(David Allen)的時間管理經典作《搞定!》(Getting Things Done)教導我們以五個步驟整理行動清單與日程。第一個步驟是「收集」,即記下事無大小的所有工作與任務,而第二個步驟是「組織」。

  所謂「組織」,即整理及分類收集了的項目。在這個節骨眼上,不同的時間管理大師有不同的組織原則,例如有說要將項目分類成個人、家庭、工作、興趣、公益等等,好讓自己平均分配一天的時間,一目了然。

  此說的實踐者相信「一天一天」的總和就是餘下一輩子的人生。換言之,當你可以整理好一天的時間分配,就可以平衡人生的不同取向。我會將此說理解為「人生價值類」的時間管理學說,而艾倫的學說屬於「最大效益類」。

  艾倫的項目組織,主要依據一個簡單易明的「兩分鐘原則」。

「兩分鐘原則」的意思是,當你認為一件事情可以在兩分鐘之內解決的話,你便不應該將此事情放入「行動清單」。這些兩分鐘瑣事包括打一通電話,或發一個短訊等等,而當你見到自己記下了這些瑣事時,你將會有一個選擇──選擇馬上以兩分鐘將之解決。

  艾倫認為,我們很多時候會被工作與任務的「數量」干涉自己,這「數量」既真又假,真在於數量越多,的的確確會產生越多的壓力,但其假則在於「數量」的分量不是均等的,一件一小時的工作是一個項目,一件兩分鐘可以解決的事情也是一個項目。

  因此,艾倫鼓勵我們不要累積不必要的項目到行動清單,而嘗試以極短的時間處理掉兩分鐘內可以完成的瑣事。在此,有說也可以製作一份「瑣事清單」,此清單不干擾日程,而是提醒自己可以在行程中的任何空檔,以兩分鐘時間把瑣事解決掉。

  換言之,當你以「兩分鐘原則」審視自己收集到的工作與任務之後,你將會得出「瑣事清單」與「行動清單」,後者有待下一個步驟跟進。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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