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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人行/法律能掐掉香煙嗎?\夏有風

時間:2020-11-26 04:24:34來源:大公報

  我喜歡在內地旅行,唯獨吃飯時提心吊膽:法律雖然早就禁止人們在室內餐廳裏吸煙,但想要在無煙環境進餐,主要靠運氣。就算進門時沒人抽煙,也難保旁邊的食客不會半道燃起一根煙。幾個月前我在蘇州就遇到過這種情況。

  那是一間雅致的中餐館,服務員文質彬彬,食客衣冠楚楚,牆上貼着禁止吸煙的告示,我們剛到時裏面也確實無人吸煙。坐在我們隔壁的是兩名中年男子,邊吃飯邊談生意,他們快吃完時其中一人點起了煙,一根接着一根,絲毫沒有停下來的意思。

  我們被熏得受不了,只好跟服務員投訴。服務員是位小姑娘,嚇得低頭不語。煙民假裝沒聽到我們的對話,卻趕緊把煙掐了。我們又抱怨了一句,他就火兒了,噌的一下站起來,大聲地質問我們為什麼要叫服務員。這種惡語相向的食客服務員大概見過不少,所以她才不敢勸阻。

  同樣的問題,在香港卻很少碰到。有些人會說,這是因為香港人的素質高。真是這樣嗎?也許這是跟兩地禁煙法律的設計有關。內地的《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禁止人們在室內餐廳吸煙,並要求餐廳職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然而,對於違規的煙客和餐廳職員,實施細則裏並沒有明確的懲罰,所以這個「禁令」雷聲大雨點小,缺乏威懾力。

  反觀香港在其《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中就清清楚楚地寫着,對於違反規定在室內餐廳吸煙的人士,法院可判處五千元的罰款。遇上不肯熄煙又拒絕離開餐廳的頑固煙客,餐廳經理可以使用合理武力將煙客逐出餐廳,並請警員協助。此外,餐廳經理還可以要求煙客提供個人身份資料。如果煙客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信息,則可被判處一萬元的罰款。

  與香港的禁煙法相比,內地法律對室內禁煙的態度就顯得非常曖昧了。也許這才是內地餐廳裏的煙味總是無法驅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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