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小文原擬題目《說「群」》,將動筆,忽想起梁啟超先生寫過《說群》,雖未終稿,已是傳世。又想起嚴復先生論「群」甚力。大佬在前,不可魚目混珠,遂改為《說「退群」》。這下意思倒更直白了。我要說的本就是手機裏的「群」。
這年頭,誰家還沒幾個群呢?據說,某大學宿舍四個人,建了十多個群。中學數學告訴我,這並未達到排序組合之上限,然人心之難,一望而知。
對於「群」而言,最重要的無非建群、退群。建群沒啥好說,有時莫名其妙被拉進去。有時自己心血來潮過把「群主」癮。「群」如繁花,有生之燦爛,也有衰退散滅。花無百日紅,許多「群」的生命力也不長久。建的時候,紅紅火火,鑼鼓喧天,如立萬世之基業,過不了多久,便死氣沉沉,偶有新動態,不是求讚、廣告,就是誤發。於是,大部分「群」成了名副其實的「雞肋群」。留之無味,退之可惜。就這樣,「退群」成了難題。
怕「退群」,有時是礙於群主的面子。畢竟,群員數赫然列於群名之側。這個數字,雖和個人存款無關,有的群主卻視為個人「魅力」乃至「領導力」之象徵,甚至當成某種「政績」。在他們心中:普網之內,莫非群土;上網之民,莫非群員。拉你入群,已是恩典,怎能明月照溝渠。本想「我悄悄地退群,正如我悄悄地來,點一點屏幕,不帶走一個好友」,卻遭了質問,惹一肚子閒氣。有時候,下不了「退群」決心,是心存僥幸。畢竟,群裏總有幾位有趣之人,偶然發個段子,解悶消乏,再不濟,收藏個新表情包,鬥圖時多發炮彈,也是極好的。
即便如此,無聊、乏味的群,還是堅決退之為好,不然就有「鄉願」之嫌,而這關乎人生態度。感謝微信開發者,我想,他或是對人性有深刻洞悉,方給群人數設了上限。讓退群者可以堂而皇之道:把名額讓給更需要的網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