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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暄集\尋物記\趙 陽

時間:2019-11-13 04:28:37來源:大公報

  比起私人電腦,公司配發的電腦丟了更麻煩:首先要接受保密審查,我必須要證明電腦裏的文件內容不存在商業機密,否則就以泄露公司秘密論處,輕則警告罰款,重則開除。好在,這次不見了的電腦是全新的,還沒有來得及拷入任何文件。但這電腦到底丟在哪裏了呢?

  我只記得那天放工後是搭乘輪渡回家的。莫非我根本就沒帶回家而是遺忘在船上?可是,即便如此,已經過去一個多月,簇新的電腦連密碼都沒有設置過,路不拾遺的幾率應該很小。我抱着一絲希望,打電話詢問輪渡公司,不到十分鐘,輪渡公司回電告知:的確有人撿到了筆記本電腦,但已經送到青衣警署了。

  我欣喜若狂。立即向公司告假直奔警署。接待我的是個女警官,很耐心地問我失物的特徵。「黑的,全新,有電腦包。」我實在說不出更多。女警官提示我,不妨查一查電腦的配置信息,比如編號等。我於是返回公司,請教IT部門的同事,抄錄了有關信息,然後又一次來到警署。這次女警官讓我上一樓財物室認領。坐鎮財物室的是一個中年男。他核對了我的身份之後,把那台全新的電腦找了出來。

  電腦連同電腦包中的其他小物件都被規規整整地放在一個專用的袋子裏密封起來,但阿sir沒有急於拆開給我。他要我一定出示購買這個電腦的發票才能領取。良好的態度,職業的素養,負責的精神,這次尋物的過程,讓我加深了對香港警察的認知。我打電話請同事將購物憑證送過來。警官把失物還給我的同時,還給了我一個裝證件的套子:「你的身份證嘅套已經這麼破啦,畀你個新的。」五大三粗的壯漢,竟然如此細心和暖心。

  失而復得的欣喜之餘,我愈發地熱愛和依戀這個惠風處處的城市。謝謝你把人性的陽光灑進我的心底。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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