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墟 里\神秘的鄰居\葉 歌

時間:2019-10-18 04:24:36來源:大公報

  父親去小區雲櫃拿快遞,回家說:一樓的公司好像要開張了。不是我們愛管閒事,實在是被以前的鄰居弄怕了。

  父母二○一○年元旦搬入,當時是本樓第一家住戶。一轉眼快十年了,樓裏的住家換了幾次。雖然每次裝修不免擾民,但二、三、四樓都是小家庭模式,基本能和諧相處。一樓卻稀奇。一家常住,另一家房主買下後一直租給別人開店。從足浴館、美術班、鋼琴班到「菜鳥」驛站,不一而足。開店的住戶對房舍和環境一般都不愛惜。前院垃圾亂扔,下雨天溝渠堵塞。年輕員工又活潑愛鬧,有時深夜放搖滾樂開「轟趴」,讓其他鄰居不勝其煩。

  今年夏天一樓那套房又租出去了。問物業,工作人員語焉不詳,只說是租戶自住,簡裝就能搬入。六月中旬開始,樓下敲敲打打,衝擊鑽滋滋作響,折騰兩月,似乎完工了。可租戶是群小青年,不像自住。其中一男一女似乎是領軍人物,每天早晨八點來上班,晚上早則四五點、遲則七八點開車離開。但說開公司吧,他們又不掛牌,不開張。只在前門、後門都安裝上監控探頭,所有窗簾都拉得死緊。

  父親常看央視十二台「社會與法」頻道。有故事講某小區有個神秘鄰居。每日窗門緊閉,窗簾拉上,外賣讓送餐員放門口,戶主不露面。因為每月電費高達三四千元,引起保安和民警懷疑,後來才知他在家用太陽燈種植大麻後販賣。租用居民公寓從事電信詐騙、傳銷洗腦的案例時有發生,難怪父母不放心。

  在城市化日益加速的當代中國,保障公共安全單靠人民群眾的利眼還不夠。另一方面,個人隱私也理當受到保護。如果規定居民區不能開店,商業區不能住人,是否就能減少甚至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糾紛與隱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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