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曾約略談及高古玉器「玦」這種形制。商、周時始,用作符節器。《廣韻》謂:「逐臣待命於境,賜環(諧音『還』)則返,賜玦(諧音『訣』)則絕。」其實,春秋戰國諸子百家時期,玉玦乃有「決」斷的人才用作腰間佩飾。《莊子》指出:「綬佩玦者,事至而斷。」亦即《白虎通》所載:「凡能決嫌疑者,即佩玦;故見所佩玦,即知其所能。」至兩漢,依然流行這種看法。不過,上述二者俱不是古玉玦原本的用途;尋且,「玦」這形制始源更早。從出土的新石器時代玉玦實物,可證明是例必放置墓葬死者頭兩旁(耳朵附近)的古代耳飾。像青蓮崗文化,距今超過六千年的馬家濱文化(今太湖地帶)和距今約五千多年的崧澤(一作「嵩澤」)文化(今上海青浦等區域),皆有玉玦耳飾出土。
例如附圖,就是承襲馬家濱文化的崧澤文化青玉耳玦(長約四點三公分),十分珍罕;可見那時的琢玉技巧較前精緻得多。較後期江浙一帶的良渚文化(距今約四千年至五千年),就是直接繼承崧澤文化晚期發展而成。其實,最早雕琢玉玦,是遠自距今超過七千年的河姆渡文化(分布於寧紹平原,同屬長江下游地區),考古家有出土文物為證,而且亦作耳飾。
玉玦,是玉環有缺口者;不少古玉專家均認為「缺口正好夾入耳垂」,男女皆可佩帶。這種假設,事實上不大可能,因為極易夾不牢而掉落;也不可能穿那麼大的耳洞。故有專家推斷:「生者佩玉環;亡者配玉玦(諧音『訣』、『絕』)。」但迄今仍難確證是否如此。
我國遠古時所用的治玉工具,除了解玉砂,主要是原始砣具。這類玉玦耳飾,以較薄的小玉塊磨成。據考古學家研究,應是用席地坐式「水櫈」,玉工用弓弦或獸筋之類來回拉動,使木軸旋轉,砣頭大小及形狀不同,皆用堅石製成,所產生的磨痕與旋紋等,與近代仿品大相逕庭,觸目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