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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見/法治與道德\承 言

時間:2021-03-08 04:25:40來源:大公報

  在內地的視頻平台嗶哩嗶哩(B站)上有一位法律學者廣為歡迎,他的名字叫作羅翔。本以為羅翔只是「火」在內地,但這兩天我在YouTube也刷到他的對談視頻。

  羅翔的走紅並不令我感到意外。十幾年前,在我求學的那個年代,他就是我們學校最受歡迎的老師,他的課堂都被學校安排在最大的課室。即便這樣,課室的走廊、過道,甚至是窗台上,都擠滿了學生。

  有人說,羅翔的走紅是因為他會用幽默而通俗的言語解釋深奧的法律規定,甚至有人覺得他講課的方式類似相聲,換言之就是香港的棟篤笑。然而,我認為他之所以大受歡迎,正是他淵博的知識,以及看透法律背後的意義。

  我時常觀察香港社會的發展,也會問自己,為什麼這個推崇法治精神的城市,在過去幾年卻發生那麼多破壞法治的行為,那麼多所謂法律專家卻鼓動其他人犯法——「修例風波」中,黑暴分子肆無忌憚地攻擊普通市民,所謂資深大律師鼓吹「暴力是可以解決問題」的。

  在看羅翔的對談視頻時,我慢慢找到答案,就是香港的法律界其實很多人並沒有真正理解法治的精神。對於讀法律的人來說,如果能夠遇到羅翔這樣的老師,確是幸運。

  羅翔教授的並非冰冷的法律條文,而是背後的邏輯。

  事實上,法律在某種程度上就是人們對於道德的規範,那是對世人道德標準的最低要求。按此邏輯思考,我們就能夠理解法律是什麼,法治是有何之用。

  但是在香港,長期以來,那些位居高位的反對派律師和法律學者們,與其說他們在另類詮釋法治的含義,倒不如說他們在利用人們對於法律的敬仰來進行政治操控。他們告訴別人可以「違法達意」,卻又在違反法律之後,尋找法律漏洞來打掉官司。

  香港人其實要思考的是我們到底有沒有尊重法治。從過去幾年的社會事件,我認為,一些香港人對於法治的理解,就如羅翔在訪談中說的一種情況,「很長一段時間,我們確實沒有法治的傳統,我們從來都認為規則是針對別人的,規則不是針對自己的,強人一定要跳出規則之外的。」簡而言之,就是用法治來為自己的不公義行為作詮釋,將法律單純作為滿足自己政治利益的工具。

  如果大家明白,法律的初心是規範自己的行為,是對人性的約束,那麼自然堅守自身一切言行都應當是在一套社會約定俗成的制度下進行的,我可以宣示我的權利,但不會因此而侵害他人,更不會以暴力解決問題,也不會用「攬炒」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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