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特,你們今天去哪裏慶祝新年呢?」新年前夜傍晚出門時,我們碰到來自美國的鄰居小女孩露娜莎,她蹦跳着從家裏出來給女兒打招呼。
「我們正要去看柏林愛樂樂團的新年音樂會!」女兒興高采烈地說。
「我們會去放焰火!」露娜莎很激動。
「哇!簡直太棒了!真希望我也能去!」
我這才想起前兩天在超市裏看到的那個賣煙花爆竹的貨架。這個貨架原本是放聖誕禮筐和巧克力的,聖誕一過就變了樣兒。我仔細看了看,這個貨架清楚地分成了兩個部分。
一邊是放小型鞭炮,旁邊有個標牌提示寫着「十二歲以上才能購買」。這些小盒子裏裝的是類似我們小時候玩的那種扔地上就會響的「甩炮」,還有些小小的拿手上點燃就可以冒出火星的長條形煙花棒,以及可以插在地上點燃了會飛向空中的「小火箭」。
另一邊看上去更加吸引人,都是大大小小的圓筒狀的焰火樁,還有很多更大的「火箭」。大部分的焰火產品都是五六個包裝在一起售賣,顯然商家很明白只點一次是不夠過癮的。旁邊的標牌用紅色的大字寫着「僅允許成年人購買」。
當時我還動了心想選幾樣買回家給兩個小朋友玩,但轉念一想,不知道哪裏可以放煙花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放,便放棄了。
新年前夜,德國人也叫這天「西爾維斯特日」,是唯一可以放焰火的日子。德國會有官方焰火表演,民眾也會自己買焰火來放。露娜莎的媽媽手裏拿着一堆大大小小的「火箭」,跟着女兒走出來說:「你別看德國人一年三百六十四天都條條框框、區區謹謹,十二月三十一號晚上他們可以玩到你難以想像的瘋狂。如果要睡覺記得塞上耳塞,哈哈哈!」
「原來如此!難怪愛樂樂團昨天和前天的新年音樂會都是八點才開始,而今天這場提前到了五點。應該是為了方便大家在新年前夜聽了音樂會回去還有時間準備放焰火!」我們一邊往電梯走一邊聊着新年的安排,「明年我一定記得準備一些煙花,我都不記得有多少年沒玩兒過了!」
「我也是搬到德國來才和孩子們一起玩兒!商家賣煙火爆竹的日期是二十八號到三十一號,就只有這幾天有,超市就能買到。」露娜莎的媽媽給我看她買的幾種不同的「火箭」,「不過並不是所有人都喜歡民眾放煙花這個主意,還有人在提議禁止放煙花,一方面是出於安全考慮,一方面是覺得不環保。」
「可以理解,特別是環保問題。」
「不過嘛,這個禁令應該很難生效,晚點回來路上你看看外面放煙花的人們,他們臉上的表情說明了一切。」露娜莎的媽媽跟我眨眨眼笑咪咪的。那天看完音樂會回家的路上,人們已經開始在草坪的空地上零零散散的放一些小的煙花。那些閃亮的火星照亮了一張張棱角分明的笑臉。爛漫煙花下,不苟言笑的德國人也有如此溫暖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