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香港天文台現時使用的是三級暴雨警告 作者供圖
每逢雨季,港人都習慣了黃紅黑三級暴雨警告信號,分別代表過去一小時降雨三十毫米、五十毫米和七十毫米,且雨勢持續、但原來本港以往並不止有三種暴雨警告信號。天文台早在一九六七年四月設立暴雨及雷暴警告信號,而暴雨警告信號則表示過去一小時已經錄得五十毫米的雨量。不過,當時的信號只是供政府部門內部使用,以提高部門之間對自然災害的預防能力,並不對外公開發布。
直至一九九二年本港降下連場暴雨,天文台在一小時內錄得高達一○九點九毫米的降雨量,市面出現嚴重水浸和混亂,天文台自此之後建立了一套新的暴雨警告系統,最初是分綠色、黃色、紅色及黑色四個級別。第一階段的綠色及黃色暴雨警告是帶有預報成份,僅向政府部門及公共服務機構發出;而第二階段的紅色及黑色暴雨警告,則會根據香港實際錄得的雨量而發出,並向市民公開發布。
不過,此套信號系統在六年後被更新,皆因在一九九七年六月四日的早上,香港落起連場暴雨,天文台於當日早上七時零五分發出紅色暴雨警告信號。惟紅雨警告是在學生上學途中發出,當時的教育署並無宣布停課,令情況相當混亂。天文台遂在一九九八年三月接納了申訴專員公署就暴雨下上課安排調查報告的建議,決定將以往僅供內部參考的黃色暴雨警告信號,公開向市民發布,並重新定義紅、黑色暴雨警告的定義。修改後三個級別的暴雨警告信號均具有預報成份,並一直沿用至今。
港府嚴格來說並非取消了綠色暴雨警告,因為當年綠色及黃色暴雨警告都未曾公開。直至一九九八年,天文台才加入會對外公布的黃色暴雨警告,因此綠色暴雨警告對市民來說一直不存在;天文台又指,目前政府內部亦有不少的通報溝通機制,但目前已無再用綠色暴雨警告等有顏色的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