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土豆網創始人兼CEO王微(左)與楊蕾離婚一事,令到土豆網2005年在美國上市進程受到拖延。
對於IPO來說,創始人婚變帶來的挑戰無疑是巨大的,為此上市受阻的案例不勝枚舉,例如土豆網及趕集網便受制於創始人股東離婚事件,令IPO進程受阻。上駿國際董事總經理梁穎雯表示,在恰當的規劃以下,家族信託架構有助企業降低股東離婚帶來的風險,相信對於企業IPO有幫助。
翻查資料,土豆網於2005年上線,創始人兼CEO王微與楊蕾在2007年結婚,僅3年時間便正式離婚,為後來的糾紛埋下隱患。在2010年11月,土豆網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遞交上市申請,尋求登陸資本市場,然而在申請上市的次日,楊蕾起訴要求分割婚姻存續期間財產,並凍結了王微名下土豆網38%股權,令到上市進程隨即陷入停滯。
2011年6月,王微與楊蕾達成庭外和解,並向後者支付700萬美元補償款,隨着事件平息,土豆網最終得以在同年8月正式上市。不過,有業內人士認為,創始人的婚變令土豆網錯失最佳上市時機,因此一些投資者將創始人夫妻關係納入考量範疇,此舉被戲稱為「土豆條款」。
股權由信託持有 無阻運營
分析認為,婚變只是影響IPO的表面因素,核心在於未能恰當管理權限和利益分配的工作,若能合理分配股權,婚變便不會對公司上市造成阻礙。而為控制上市風險,近年不少企業將家族信託納入考量。
梁穎雯指出,當創始人股東離婚時,家族信託架構可為公司運營帶來保障,對於風險管理很有幫助。以龍湖集團(00960)為例,2012年時任主席吳亞軍與丈夫蔡奎離婚,市場擔憂事件引發公司內部的股權爭奪,然而二人早已將股權分別轉讓給信託持有,因此作為獨立資產以一致行動人方式運營,並未出現股權變動,未對營運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