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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償失/財產操控權偏重委託人 易引發虛假信託

時間:2025-09-15 05:01:45來源:大公报

  作為高淨值人士財富傳承的常用工具,家族信託一直以來被冠以「風險隔離」、「資產保護」及「財富分配」的美名。然而在特定情況下,家族信託也有被「擊穿」的風險,此為何意?上駿國際董事總經理梁穎雯告訴記者,被擊穿意味着信託失效,即被視作虛假信託(Sham Trust),令委託人的債權人有機會獲得信託中的資產。

  設立動機不良 操作流程不合規

  梁穎雯指出,虛假信託的認定存在多種可能,例如:委託人動機不良,設立信託的目標在於規避債務及離婚風險;設立信託時並未依據合法合規的操作流程;信託資產應該由信託公司進行安排,若委託人保持了過多的控制權,則該安排並非信託,而是「代持」。

  翻查既往資料,可以發現部分信託擊穿案例與上述因素有關。2022年11月,原俏江南創始人張蘭海外家族信託被認定無效,據業內人士整理,法院作出判決的依據有三,包括:法院作出財產凍結令後,張蘭急於轉移信託資金;張蘭曾通過代理人向信託資金所在銀行發送郵件,提及信託項下賬戶歸屬張蘭所有。

  分析指出,家族信託會否被擊穿,關鍵在於信託財產的實際操控權是否太過偏重於委託人而非受託人。對於有效的家族信託而言,信託財產應獨立於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財產,此種情況下,即便委託人出現無法償債的情況,也不會波及信託,反之則債權人有權申請法院採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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