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避免有不良操守行為的從業員在業界流竄,促進香港金融業的長足發展,同時加強公眾對行業操守行為和公平待客的信心
實施方式
所有銀行透過協定機制分享訊息,並獲取準員工過去7年的相關背景資料
保障求職者
為確保求職者得到透明和公平待遇,如果招聘銀行收到任何負面訊息,須給予求職者回應機會,再由銀行判斷會否僱用
實施安排
首階段於2023年5月實施,主要針對銀行高級職員;第二階段於今年9月30日實施,涵蓋整體銀行從業員超過一半
成效
計劃能有效識別潛在的害群之馬,防止不當行為被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