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政策與事件研究所所長肖耿稱,Web3.0數據產權很難界定,而因為產權界定是複雜的事情,所以數據交易也是很複雜的事情。故此,數據交易過程很可能會出現爭議。當交易發生糾紛時,交易雙方如何解決爭議呢?在傳統實體經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法庭去處理。在數據經濟下,法庭不一定能夠發揮到糾紛處理的作用。最關鍵的是監管,通過監管達至公平。
肖耿認為,現時數據交易在網絡世界發生,但交易發生地在哪裏?在中國內地、中國香港,抑或在美國?所以,面對數據監管時,最重要是改變傳統屬地監管概念,轉為針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