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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構棕地1/違法棕地斂財 開貨櫃場20年

時間:2022-09-22 04:24:16來源:大公报

  圖:恐龍坑農地被違規發展,貨櫃場一帶施工的地盤伸延近山谷位置,毗鄰又有一幅疑正施工的地盤。

  政府全方位覓地解決港人住屋問題,在2018年的土地大辯論,近9成公眾支持發展棕地。4年過去,政府擬發展94公頃棕地群,預計提供逾3萬個公營房屋單位,規劃中的新市鎮項目亦涵蓋540公頃棕地,但仍有900多公頃棕地未有發展計劃。

  政府早在1997年已規劃發展棕地,惟遇到重重阻撓,《大公報》記者實地了解不同類型棕地,發現有違法20年、用作露天貨櫃場的棕地;有馬路邊荒廢十多年的棕地;有貼近民居鄰近市區的棕地。上千公頃棕地要待何年才能真正得到善用?《大公報》推出系列報道探討棕地問題,以收集思廣益之效。\大公報記者 施文達、趙明新(文) 李斯達(資料) 凱楊、馬丁(圖)

  2019年政府公布新界有1579公頃棕地,千多公頃臨時用作工業、貯物、物流、回收業及泊車用途。毗鄰深圳的上水恐龍坑鄰近邊境禁區,早在2013年初政府在邊境禁區規劃研究時,建議在恐龍坑一帶發展住宅,但根據2017年12月核准的恐龍坑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約121.2公頃的土地劃為「農業」地帶,約243.84公頃劃為「綠化帶」,整體規劃意向是保育自然景觀、利用天然環境作為市區和近郊的發展區界限,同年政府刊憲總結,指此地帶不宜進行發展。

  恐龍坑非法鏟泥塵土飛揚

  大片用地劃作綠化及農業地帶的恐龍坑本應是一片「綠油油」,但現實是變成一個個違法露天貨櫃場,非法鏟泥進行平整,塵土飛揚。記者上月底直擊一個佔地1886平方米的違法露天貨櫃場。從航拍相片可見,貨櫃場呈偏長方形,場內貨櫃最高5個疊成一幢,一直深入至山谷,估算場內至少有900多個貨櫃。

  貨櫃場入口處豎立地政署標示「政府土地」的牌,場內分為前後兩部分,近入口的前半段有由一個個長貨櫃改裝的單層辦事處,空地分布了約100個貨櫃,另有停泊拖頭及重型車。其餘約800個貨櫃集中在後半截一直深入至山谷範圍,近山谷的貨櫃與貨櫃之間有「政府土地」標示牌,疑是佔用部分官地。

  在貨櫃場工作的維修工人透露,貨櫃場有做一些物流拆櫃的作業,場內部分貨櫃出租作「迷你倉」,估計是疫情打擊物流業,但貨櫃場以平價「迷你倉」填補客源。他指由於場地位置偏遠,顧客存放物品入櫃後,很少前來「開櫃」,因此,貨櫃可擺得較密集,特別是後方山谷用盡空間:「比如左右兩幢貨櫃,中間留出一條路讓吊車行駛就可以。有客人要『開櫃』就要先通知辦公室,同事配合吊他們的貨櫃出來。」據業界人士透露,該貨櫃場已營運20多年,月租約4至5元一方呎,相比葵青貨櫃碼頭30多元呎租便宜很多。

  貨櫃場入口處張貼今年7月向規劃署申請用途發展規劃許可,根據規劃署的法定圖則,該貨櫃場的用地為「農業地帶」,申請人今年7月把1886平方米用地申請用作臨時私人停車場,為期3年(只限停泊中型貨車)。公眾查閱期限至8月26日後,未見該申請的決定。記者再翻查該地段的過去申請紀錄,曾於2019年12月申請臨時辦公室及附屬停車位,隨後申請人撤回申請。

  貨櫃場毗鄰農地亦正施工

  然而,把農地違例改作棕地作業,在恐龍坑比比皆是。毗鄰上述貨櫃場的另一幅農地正在施工,工地上有數排類似鐵皮屋或石屋的單層臨時構築物。當記者嘗試靠近施工範圍進一步了解,即被數隻惡犬上前狂吠,其後一名男子阻截記者內進,該工地外掛了一幅一名原居民村代表2019年的選舉橫額。

  從大公報記者航拍的照片發現,貨櫃場一帶施工的地盤伸延近山谷位置,面積比貨櫃場還要大一倍,而在貨櫃場的左側又有一幅疑正施工的地盤。但規劃署的核准圖顯示,由貨櫃場的用地,以及其左、右地段是規劃為農業用途。從地政總署測繪處20年前的航拍照片,可見同一位置已違法用作貨櫃場,現時違例發展伸延至山谷左邊。

  規劃署回覆《大公報》查詢時指出,根據記錄,上述地點沒獲得有效的規劃許可,城市規劃委員會轄下的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於2022年8月26日拒絕上述地點規劃申請臨時私人停車場,該地段涉及《城市規劃條例》(下稱「條例」)下的違例貯物用途(包括放置貨櫃)及停泊車輛場地用途。規劃署已於本年5月根據《條例》向有關人士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中止有關違例發展;署方正根據既定的執行管制程序對該土地進行密切監察,如違例發展未有中止,署方會考慮採取進一步執行管制及檢控行動。

  至於有關地點的附近懷疑有正進行的填土工程,署方稱會盡快到涉事地點實地視察,如有足夠證據確定該等用途為《條例》下的違例發展時,會採取適當的執行管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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