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F(中期借貸便利),2014年9月由中國人民銀行創設的一項針對中期基礎貨幣的貨幣政策工具,對象為符合宏觀審慎管理要求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可通過招標方式開展。其具體操作方式為,金融機構提供國債、央行票據、高等級信用債等優質債券作為合格質押品,由人行提供資金,以調節金融機構中期融資成本的方式,支持相關機構提供低成本貸款,目的在於間接降低社會融資成本。
2015年5月之前,MLF操作均為3個月期限,而2015年下半年至年底都是6個月期限;2016年開始創設了1年期期限的MLF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