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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領館外揮美旗 十人涉煽顛覆

時間:2020-07-05 04:23:53來源:大公報

  圖:有人藉慶祝美國獨立日為由,持美國旗到美駐港總領事館,公然挑戰國安法\美聯社

  【大公報訊】昨日多人以慶祝美國獨立日為由,持美國旗遊行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外集會,被警方截查及警告。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有關行為或已觸犯香港國安法。

  遊行集會無依法申請

  昨日下午約三時,約十人手持美國國旗遊行前往美領館,數十名防暴警察在附近戒備,並截查多人。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表示,美國領事館沒有在港舉辦慶祝美國獨立日的活動,多名人士卻在公眾地方大搖大擺揮舞美國旗,宣示美國的主權,其所謂集會或遊行亦沒有依法申請,令人質疑其真正目的,如果是宣揚「港獨」或意圖破壞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1條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最高可處5年至10年監禁;又或觸犯第24條的「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罪」,最高可以判處終身監禁或10年以上監禁。這些人同時亦可能觸犯《公安條例》的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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