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優先證券是一種次級固定收益證券,發行目的是取得監管規定資本或評級機構所界定的股本信貸。優先證券有時被稱為「混合型」資產,因為它們為發行人提供類似股本的作用,但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則屬於固定收益工具。固定收益特質可能包括訂明票息、明確到期日,以及訂明票面值。股本特質一般包括長年期或永續年期、監管機構和信貸評級機構給予的資本信貸地位,以及延後派付選項。
混合型證券市場主要可分類為25美元面值的零售市場、1000美元面值的機構資本證券市場,以及額外一級資本應急可轉換債證券市場。
優先證券主要由優先債務屬於投資級別的公司發行,發行人包括銀行、保險和經紀公司等金融機構。這類證券80%由金融機構發行。銀行發行優先證券作為吸引工具,以補足其資本需求。優先證券的級別次於優先債券但高於普通股,普通股必須待所有其他款項悉數支付後,才能宣派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