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明年3月31日起,嚴重濫用公屋將會刑事化,最高罰款50萬元、監禁1年,「在家創作、網上工作(非店舖經營)等」屬可容許情況。
法例將賦權房委會人員執行職務時,可要求涉嫌違例人士提供身份證等個人資料,以及延長虛假陳述、拒絕提供資料、「非法讓與等」罪行的檢控時效。
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房委會變成「有牙老虎」,能更有力捍衛珍貴公屋資源,令濫用者得到應有的懲罰。
數據顯示,房署於2024年揭發超過1.2萬宗濫用個案,發出6800餘份遷出通知書,收回8200個單位,說明違規現象普遍,修例合情合理。
政府除了對公屋居民及輪候者進行有效宣傳,讓條例深入民心,關鍵是房委會如何建立有力措施執行條例,徹底打擊濫用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