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简体站 > 正文

美加置業稅項比較

時間:2020-01-20 04:23:46來源:大公報

  加拿大

  置業時

  海外買家稅:包括英屬哥倫比亞省和安大略省置業,須額外繳物業估值的15%,魁北克省不在此限。溫哥華稅率20%、多倫多為15%

  商品及服務稅:新屋須繳房屋售價的5%,二手房毋須繳納

  土地轉讓稅:樓價的2%-5%

  銷售稅:新屋須繳稅13%。售價在40萬加元以下,可獲退稅高達2.4萬加元

  置業後

  增值稅:投資房屋或非居民必須為房產的增值部分納稅,稅率約23%

  住宅物業稅(地稅):大概物業估值0.8%至1.2%。自住房部分出租的租賃開支和維修費用可作扣除自住房的地稅。地稅每年因應地理位置、房價漲幅而調整

  資產增值稅:出售房屋時,政府會把房屋增值的一半數目,作為該年收入而打稅

  非居民租金收入稅:租金收入的25%

  美國(紐約)

  置業時

  豪宅稅:物業售價超100萬美元,需繳售價的1%

  轉讓稅:購買新樓須支付轉讓稅。售價50萬美元以下的稅率為1%;50萬美元或以上為1.425%

  房貸登記稅:獲得融資的買家須支付。售價50萬美元以下的稅率為2.05%,當中0.25%須貸方支付;售價50萬美元或以上為2.175%,當中0.25%須貸方支付

  交易稅:0%至2%

  除上述稅項,非居美外籍人士若有居留資格,毋須繳交特定稅項

  置業後

  房產稅:各州自行決定稅率。每年須繳1.3%-2%,是在美國買樓的主要開支

  個人所得稅:若物業出租,業主需繳稅,稅率平均約10至39.9%

  資產增值稅:物業出售所得的盈利須繳稅,分聯邦稅和州稅,各地有不同

  遺產稅:按物業繼承時的市價計算,稅率最高40%,各地有不同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