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重槌出擊,嚴懲四名未能克盡己職的上市保薦人。四家遭受譴責及重罰的公司皆為國際知名投資銀行,包括瑞銀、摩根士丹利、美林及渣打(詳見表),罰款金額合計達到7.867億元。涉及的上市申請主要為中國森林控股和天合化工集團,另有一宗個案仍在調查中。/大公報記者 黃裕慶
四名保薦人皆屬國際知名投行在香港設立的分支機構,分別為UBS AG及瑞銀證券香港(統稱UBS)、摩根士丹利亞洲、美林遠東和渣打證券。其中UBS被罰得最重,除了被罰款3.75億元之外,證監會亦局部暫時吊銷瑞銀證券香港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的牌照(俗稱釘牌),為期一年,令UBS不得為任何證券在聯交所的上市申請擔任保薦人。證監會同時暫時吊銷UBS主管人員岑天的牌照,為期兩年。
吊銷UBS主管岑天牌照兩年
UBS是四名保薦人之中,唯一同時涉及三宗上市申請個案的公司(第三宗因未完成紀律處分程序而不作披露)。摩根士丹利亞洲和美林遠東涉及天合上市個案,而渣打證券則與中國森林的上市申請有關。
中國森林於2009年12月在聯交所上市,自2011年1月26日起暫停買賣。公司其後清盤,並於2017年被撤銷上市地位。天合於2014年6月上市,及後於2015年3月暫停買賣至今。
證監會指出,UBS及渣打證券在保薦中國森林的上市申請時,沒有就多個核心業務範疇作出合理盡職審查,包括:沒有核實中國森林的森林資產是否存在、沒有核實公司的林權,以及沒有核實公司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等保薦人缺失。
歐達禮:高度重視保薦人操守
在調查天合上市申請個案中,證監會指UBS、摩根士丹利亞洲及美林遠東身為聯席保薦人之一,沒有遵從《操守準則》內有關盡職審查會見的具體指引,工作缺失包括:允許天合控制盡職審查程序,以及沒有採取適當步驟處理客戶訪談中出現的預警跡象。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在評論今次執法行動時說,行動主要針對保薦人在首次公開招股(IPO)活動中履行盡責審查時所犯下的缺失,同時顯示證監會「高度重視保薦人的高操守標準」,以保障廣大投資者,和維持香港金融市場的廉潔穩定及聲譽。有關執法行動亦向市場傳達「強烈而清晰」的訊息,即當局會「毫不猶豫」對失職保薦人所犯的失當行為追究責任。
香港近年在IPO集資規模常處於領先位置,同時也是國際金融中心之一。代表金融界的立法會議員陳振英指出,要吸引投資者參與香港資本市場,必須賦予他們信心,希望藉着了結這些「陳年個案」,警惕後來者不應掉以輕心。對於其中兩宗個案調查經年,他估計是事件涉及大型國際投行,以及搜證需時有關。
促設投資者保障賠償機制
投資者權益關注組歡迎證監會嚴正懲處在上市保薦失職的投行,希望業界能「反省改善」。另方面,關注組召集人陳仲翔指,懲處措施無法彌補在事件中蒙受損失的小投資者,促請證監會建立一套有效的投資者保障賠償機制。
四名涉事保薦人之中,只有兩家公司發表聲明。UBS表示,樂於與其香港上市保薦牌照(IPO sponsorship license)相關的遺留問題得以解決。公司將繼續為香港客戶提供服務。渣打亦說,對有機會就10年前發生的事件與證監會和解表示歡迎。根據2015年的一份聲明,渣打宣布即時結束全球機構現金股票、股票研究及股票資本市場(ECM)業務。至於另外兩家公司則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