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共工程經常出現超支情況,例如中環灣仔繞道、機場三跑道及西九文化區等。2024-25年度財政預算案顯示,本年度基本工程的預算開支為902億元,較過去五年的平均每年760億元,增長約17%。回歸以來,香港建築費用不斷飆升,現時香港建築費用基本上是深圳的五至十倍。為什麼香港公共工程開支會如此高昂?有人說因為香港沒有輸入外勞,造成本地勞工薪酬高;也有人說所有建材都依賴進口。
香港要發展文旅設施和創科產業,就必須好好處理建築費高昂的問題,因為建築費高昂阻礙香港發展多元產業的能力。
回顧過去20多年,香港的文旅設施並沒有配合社會經濟發展而增加,公共工程是特區政府投資重點;當中大量資源投放在高速公路、鐵路等運輸基建,而私人地產商興建的商場主要都是以零售為主,沒有空間特色和主題。為什麼香港在文旅設施落後於深圳和上海?就是因為深圳和上海的規劃確使其投進公共工程的資源有比較均衡分布,包括文旅設施、劇場、博物館、展覽館等;也鼓勵發展商興建民間的文旅設施。
政府部門應主導前期研究
香港未來要發展文旅和創科產業,必須要分析檢討現時香港公共行工程開支出現了什麼問題?那麼需要研究什麼呢?
第一是公共工程開支的立項程序和方法。在香港,公共工程的立項和管理主要由發展局負責。發展局下設多個部門,包括建築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渠務署、路政署、機電工程署、水務署等,這些部門各自負責不同類型的公共工程項目。工程立項基本上是由政府工程師主導。規劃部門如何訂立文旅設施的指標?採用什麼研究方法?規劃署、文體旅局等部門該如何立項?怎樣立項?香港未來發展公共工程的目標應該怎樣?需要有一個說法。
第二是前期研究,公共工程的程序由公務部門主導。通常的做法就是先找一家顧問公司做前期研究,完成研究之後進行諮詢,經立法會審批,財委會通過撥款,繼而招標。香港的情況是很多前期研究都集中在數家工程顧問公司,而設計也是慣性採用那幾家顧問公司,當中便會出現一個問題:就是前期研究是否已經會對某一方面造成有利的研究結論?政府部門是否可自行負責進行前期研究,而並不是把前期研究工作外判出去。什麼項目需要前期研究?什麼項目不需要前期研究?需要有一個準則。
第三是公共工程的招標程序。現在公共工程的招標程序是部門向立法會申請撥款,財委會審批後才進行招標。可否先招標,之後再提交立法會審批?相信會得到比較實惠的價錢。是否因為過往議會內有「反對派」,所以當部門將項目提交立法會審議時,申請撥款會多於實際需要,預留討論空間,於是造成了一個假象就是費用不斷增加。那麼應該由哪一個部門去監督工程費用開支?怎樣的價格才算合理?怎樣的質素標準才可接受?現在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監管開支,那麼由誰去監管公務部門的工程師水準是否達標?
興建行人天橋無障礙升降機是一個例子,為什麼一座升降機的平均造價會達2500萬至7500萬元那麼昂貴?為什麼在一些偏遠地區會設置那麼多無障礙升降機?怎樣的工程費用才算合理?香港需要建立一套更客觀的標準。
現在香港公共工程的流程:政府立項後,提交立法會申請撥款,撥款之後進行招標,招標完成之後確認工程合約,進行工程。這個模式是否需要檢討改革?而其中一個細微的環節就是香港的建築費用是和顧問費用掛鈎,所以建築費越高,顧問費也越高。而顧問又是負責制定設計指引,是影響設計指引最重要的人物,這一方面會否造成一種利益輸送?就是顧問會特意地提高建築費,從而增加顧問費?
將顧問費和建築費分開
有些國家和地區會把顧問費和建築費分開,顧問費的高低取決於能否為工程製造成本效益和提高效能,而不是把建築費推高;這一方面特區政府是需要研究的。目前政府提供給立法會的工程前期估價也是由數家顧問工程公司負責,那麼估價是否需要改由政府內部負責而不是外判給一些顧問公司?這種情況在新加坡是由工程有關的官員主動研究做(成本估計)而不是外判給顧問。這就涉及到政府的財務管理問題,為什麼公共工程如起橋築路、運輸系統比較容易通過,而其他項目就比較難通過呢?
最後一個核心問題:特區政府內部需要做基礎研究,立法會也需要檢討,在審批流程如何能夠真正減低建築費用?沙田T4公路造價高達71.6億元,工程費經調整後為68.1億元,今年5月在立法會財委會獲得通過。香港的建築造價不低,但從來沒有人能給一個明確答案為什麼香港的建築費會高於內地,甚至是高於日本。面積達3萬公頃的北部都會區,以「國際創科新城」為發展主題。發展項目已知的開支或預算約2240億元。工程超支情況會否再次出現?政府何時改革工務工程的立項程序?何時檢討工程的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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