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地政總署容許工廈單位業主透過申請豁免書,以暫時放寬地契限制,讓單位用作地契准許以外的用途。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吳永嘉昨日(23日)在立法會大會提出口頭質詢,關注相關申請費用非常高昂,並表示香港推動工業旅遊,關注若有廠商有意開放生產線供市民或遊客參觀,當局可否豁免限制費用。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主要涉公眾安全考慮,如有眾多公眾人士進出,必須考慮消防,再探討是否豁免收費。
甯漢豪表示,早年簽立地契中,很多現存傳統工業大廈只能作工業用途,一般來說,業權人有意將相關部分單位轉作非工業用途,必須先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書,並且繳付豁免書費用及行政費,而為鼓勵老舊工廈轉型及善用市區工廈樓面,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政府透過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鼓勵業權人將位於指定規劃地帶內、樓齡達15年或以上的工廈,整幢改裝作非工業用途。
甯漢豪續說明,如業權人只想將個別的工業單位轉為非工業用途,在符合土地規劃及消防安全等規定情況下,政府目前亦有措施便利審批,包括在創新科技及工業局的政策支持下,若將工廈部分單位轉作營運數據中心或測試及校正實驗所用途,地政總署會免收單位的費用。
甯漢豪強調,如工廈個別單位用作常見的非工業用途,如辦公室、資訊科技或電訊業的處所,以及專業人士事務所等,地政總署自2003年起為相關指定用途,定立了豁免書費用的標準收費率,用作加快審批過程,而不屬於上述豁免條件或用標準收費處理,就要按照恆常估價機制,每一宗個案去逐個評估,如申請人不同意地政總署提出的金額,可以提出上訴。
甯漢豪透露,地政總署在過往3年,接獲198宗有關工廈個別單位申請,扣除不獲批或撤回,共有154宗個案獲批或正在處理中,當中超過一半屬於免收豁免書費用或標準收費的個案,而過往三年獲批的87宗申請當中,有31個案需逐個申請評估豁免費用,當中3宗個案就費用提出上訴,並正在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