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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擴大台律師執業範圍

時間:2017-10-31 03:15:49來源:大公網

  圖:國家司法部近年多次推出惠台措施。圖為2008年首次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台灣居民\網上圖片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30日應詢介紹,司法部發布第136號部令和第176號公告。自下月1日起,取得大陸律師職業資格並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執業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範圍將擴大至五大類237項。有台媒指出,台灣律師在大陸的執業範圍大幅鬆綁,從原本的5%變成90%。

  【大公報訊】綜合新華社及台媒報道:針對有記者就司法部發布《關於修改〈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的決定》提出問詢,馬曉光說,執業範圍擴大是在2008年已開放的涉台婚姻、繼承訴訟業務基礎上,新增涉台合同糾紛、知識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訴訟以及與上述案件相關的適用特殊程序案件。

  為台青創造更好發展機遇

  馬曉光表示,此項開放措施將為廣大台灣法律界人士尤其是中青年法律從業者來大陸就業、興業創造更好的發展機遇,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為深化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保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據台媒報道,1994年大陸曾開放台灣民眾報考大陸律師資格,後來因相關配套措施無法配合和運作,只開放一年就關閉。直至2008年4月,大陸重新開放台灣民眾報考大陸律師資格,再度向台灣專業人士族群釋放善意和招手。2010年9月大陸方面開放台灣法律事務所到福建廈門與福州設點,今年進一步擴大設點範圍,從福建省福州、廈門擴大到福建全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廣東省等「四省一市」。

  大陸市場吸引台法律精英

  過去台灣的律師若在大陸工作,只能作涉台的婚姻、繼承訴訟業務,他們自嘲只是個「離婚律師」,但廣大台商最需要的,其實是合約、民事、商事糾紛等,台灣律師卻只能給建議、不能打官司。台灣律師們多年來找管道「建言」,如今終於等到好消息。  

  在大陸執業的台灣律師表示,由於大陸訴訟案件的金額和律師費,都比台灣案件高出不少。現在想來大陸執業的台灣法律人很多。對年輕人來講,一旦通過大陸律師考試,已經可以做很大部分的訴訟案件,相當具有吸引力。不過,台灣的法律系並沒有系統性、完整性地教授整套大陸相關的法律規定,未來台灣法律系學生或年輕律師,是否想來大陸執業,仍要看自己生涯規劃。

  到上海律師事務所實習的台灣高校法律系學生表示,到了大陸才發現,很多年輕的律師已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因為在大陸只要有實力就會有舞台,且上海處理的案子規模都很大,包括上市上櫃、國際併購,還能看到很多新形態的商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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