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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大電影》與電影業

時間:2017-09-21 03:15:59來源:大公網

  剛上演完的舞台劇《搞大電影》頗為成功,根據美國著名劇作家大衛馬密(David Mamet)原著《Speed-the-plow》改編,主演的黃秋生、林海峰和韋羅莎都有精彩表現,絕無冷場。正如導演甄詠蓓所說,這個劇說的不只是電影行業的狀況,凡是有權力的地方就有人性的腐化,這劇是以喜劇的形式控訴商業社會的殘酷和人性的可悲。作為電影人去看這個劇,除了心領神會其中的橋段和設計,甚至可看到某導演(黃秋生故意演繹)的表情和肢體語言,亦發現了劇中內容跟現實香港電影行業運作的對照與異同。

  黃秋生在劇中是剛晉升「製作總監」的電影公司高層,而他的老闆是說普通話的內地人。這點表明了導演對行業的了解,現在華語電影投資以內地為主。但「製作總監」這職位卻不像是黃秋生的工作。因為現時在電影上看到這職位的名字都不是producer,黃秋生的職位應是「製作部主管」(head of production),可以是每一部公司出品的當然監製。但「製作總監」對非電影業的觀眾來說較易明白是可以理解的。

  秋生在劇中說二千萬以下的電影他可以自己決定拍攝,二千萬以上則要老闆同意。這是一些監製或導演常常得到的權力,但真正運用時卻遇到種種困難。因為能賦予這種權力的公司必為大機構,大機構五臟俱全,也必定有發行部。發行部會計算風險,能順利開拍的電影都要得到發行部的首肯,二千萬與二億的電影沒有分別。當然,發行部的計算會較保守,大部分電影計劃過不了關,能成功開拍的都要得到老闆的背書,最後的決定還是操縱於老闆手中。開拍二千萬電影的權力其實多是子虛烏有。

  劇中林海峰提出純利分紅,黃秋生答得妙,「純利這東西是沒有的。」這點道破了某大公司的「秘密」。某時期某大公司業務興盛,連年賺大錢,但分紅的時候,大明星或大導演得三幾萬元,因為公司說賺的錢很少。於是大部分電影人後來不相信純利分紅,寧願把片酬提高,導致拍攝成本不斷增加。

  黃秋生說到傳統,是「有着數就做」。電影也是商業運作,有利可圖才做,沒錯。不過,《搞大電影》是探討人性,不是反映真實電影業狀況,能做到娛樂性豐富又不「離地」已非常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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