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26日舉行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親民黨團在會中提案,將「國民體育法」條文修正草案交付朝野協商,讓該案無法完成三讀,並指出特意將「中華奧會」字眼改為「國家奧會」,根本是沒事找事做,若因此讓運動選手失去參與國際重大賽事的機會,豈不因小失大,故盼朝野仔細評估後再做定奪。
親民黨團表示,在討論「中華奧會」的法人地位時,突然提出將「中華奧會」等字眼改為「國家奧會」,讓這次單純的修法複雜化。 (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