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出事遊覽車嚴重變形/中央社
台灣「國道五號」高速公路13日晚間發生遊覽車翻覆事故,已造成33人死亡,11人受傷。這是30年來台灣最嚴重的公路事故。根據行車紀錄器,確認事發時車速每小時60公里,超速至少20公里。此外,出事遊覽車的司機據說上班超過16小時,也引發疲勞駕駛的疑點。事故發生後,國台辦、海協會負責人向車禍中罹難者表達深切哀悼,向傷者和家屬表達誠摯慰問。
【大公報訊】綜合台媒及中通社報道:13日晚間9時許「國道五號」接「國道三號」南下車道轉彎處發生嚴重車禍,由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承辦的賞櫻團,傍晚結束行程返台北時,遊覽車翻落邊坡,車上共44人,其中33人死亡,11人輕重傷。
乘客未繫安全帶遭拋車外
島內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魯孝亞說,遊覽車轉彎時猛烈撞擊連續壁,車體直接掀掉,所以死者幾乎都是頭部受到直接撞擊。台金管會14日初步統計,產險部分,每名罹難旅客可獲新台幣600萬元理賠。
警方指出,協助傷患全數送醫後,已從事故車輛內拆下行車紀錄器,發現遊覽車事發時時速約為60公里,但依據交通法規,高速公路彎道限速為40公里,車輛明顯超速至少20公里;此外,由於遊覽車翻落邊坡後,車頂被削開,許多乘客未繫安全帶,遭拋出車外才造成大量死傷。據報道,由於「國道五號」接「國道三號」的道路彎度幾乎快要轉360度,若中高速行駛急轉彎會受離心力影響,且不熟悉前方道路彎度的話,很有可能就會造成危險。
司機女兒:父連續上班16天
至於司機為何轉彎時沒有減速,外界質疑可能因司機疲勞駕駛而未能集中精神留意路況。司機女兒康宜甄14日哽咽表示,父親在旅行社跑車5、6年,每天幾乎清晨5、6時出門,晚上10、11時左右才到家,甚至有時候凌晨1、2時又出門,「這樣久了一定會很累」,還說最近父親連續上班16天。司機妻子則表示,丈夫10日晚上11時才下班,11日一早就出車到合歡山。
然而,魯孝亞表示,遊覽車車況沒問題,司機也沒有超時違反相關工作法規。根據行車紀錄器資料顯示,康姓司機沒有違反「汽車運輸管理法則」連續駕車10小時上限的規定。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副理事長蕭博仁回應,每個行程安排,司機不是安排一天24小時都在開車,中間在旅遊點停留的時間司機也可休息,「連續上班16天,不等於連續開車16天」。
「規則」被批「血汗條款」
台灣有政黨指出,現行的「汽車運輸管理規則」,根本是「血汗司機」條款,執政黨應立即修法:如果司機的工作時間加上休息、待命時間超過10小時,則必須要有2位司機輪替,以確保乘客的生命安全。
台灣外傷醫學會理事長、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緊急醫療部災難醫學科主任簡立建指出,這次遊覽車翻車事故造成如此嚴重傷亡,可能由於台灣長期以來不重視乘客繫安全帶、遊覽車車體老舊,與疲勞駕駛有關。
他舉例,大陸常在高速公路收費站派人上車檢查乘客是否繫妥安全帶,若有人未繫安全帶將開罰,但台灣常只有司機繫安全帶,未規範乘客。
賞櫻團再傳撞山事故
此外,一輛「國光」客運從宜蘭開通往台中武陵農場的賞櫻專車,14日行經宜蘭山區時疑因會車不慎,撞上山壁,車輪卡入水溝,所幸40名乘客無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