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台鐵與觀光局合作推出奔馳於中南部的彩繪列車 中央社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島內「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消保處)29日通過「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釐定5項最具爭議性的規範,包括「旅行業除經旅客要求或同意,不得臨時安排購物行程」等。
消保處當天召開記者會,會中做出以上公布。消保處處長劉清芳指出,相關契約範本上次修訂是4年前,這次修訂預計9月中旬施行,並以旅遊契約產生日期為準。針對修正5大重點,消保處說明:旅行業推出「無最低組團人數」或「保證出團」等促銷字眼,只要有參團者,即便為一人,也要出團,不得拒絕;出發日前41日解約需賠償境外旅行團5%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