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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香港回歸後民主權利前所未有

時間:2022-06-28 11:10:19來源:大公網

  文/張學修

  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正式成立,從此擺脫殖民統治,回到祖國懷抱,走上了與祖國內地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寬廣道路。香港回歸二十五年來,「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已經走過了一半旅程,在中央政府的主導和推動下,經過特區政府和各界同胞的共同努力,香港「一國兩制」的民主政治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進展,卓有成效地彰顯了「一國兩制」的優越性。

  「民主」並非「英人治港」時代遺留下來的政治遺產,眾所周知,在英國對香港長達150多年的殖民統治當中,歷任港督都是由英國委任,當時香港的政治體制是典型的英屬殖民政體,是英國總督獨裁和專制,而絕非「西式民主政體」,香港同胞的政治參與權利極其有限。可以説,回歸前的香港,沒有民主,港人也從未享有真正的自由。英國政府1976年批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時通過保留方式明確提出,公約關於定期選舉的規定不在香港適用,港英時期的《公安條例》和《社團條例》也對集會、遊行、結社加以嚴格限制。港英當局長期實行高壓政策,並將華人排斥在管治架構之外,不能參政議政,對華人實行種族歧視,例如要求華人晚上外出須持警司簽發的夜晚通行證,違者處以罰款、拘役、鞭笞、戴枷示眾,甚至可被當場擊斃;長期禁止華人進入某些場所,不準華人與英國人共用一些公共設施......英國屢次禁止在香港進行民主改革,卻在其殖民統治末期急速推進「政制改革」,很明顯,這完全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弄,是企圖把香港變成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阻礙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並實行有效管治,延續英國對香港回歸後的政治影響。英國殖民統治不但沒有給香港帶來任何真正的民主,反而為香港回歸祖國後民主的發展埋下了禍根。

  直到1997年回歸後,中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香港居民才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權利和廣泛自由,開啟了民主的新紀元。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下,香港全體居民的政治參與渠道和空間大大拓展,享有的民主權利前所未有,香港民主發展取得了全方位的重大成就。然而,毋庸諱言,「一國兩制」實踐並不會一帆風順,香港民主化進程具有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過去較長一段時間以來,香港民主在發展的過程中持續遭到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敵對勢力惡意的破壞和阻撓。他們以爭取民主為名,行分裂國家、顛覆政權之實,拒不承認「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香港「基本法」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將「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割裂並對立起來,不認同、不接受「一國」是「兩制」的基礎和前提,意圖把香港變成實施「顏色革命」的橋頭堡,嚴重阻礙香港民主政治和經濟民生的發展。

  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宣傳品,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面對混亂和困境,中央及時出手,不僅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更在法律上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一繫列標本兼治的舉措推動香港局勢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這一年多來,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後的選舉委員會、立法會選舉、行政長官選舉相繼順利舉行,充分展現了「一國兩制」下香港特色民主制度的強大活力和全新氣象,充分表明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是依法治港、撥亂反正的必要之舉,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確保香港民主在正確軌道上向前發展的固本之基。

  中央政府始終是香港特區民主政治發展的最大、最堅定的設計者、創立者、推進者和維護者,這一原則立場沒有任何改變。未來,中央政府仍將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地在香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堅持在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之規定的正確軌道上主導和推動香港的民主政治建設。隨着新一屆政府的上任,相信在各界的同心努力下,香港民主發展道路必將越走越寬廣,「一國兩制」實踐必將取得更大的成功,香港必將創造更輝煌的明天!

  (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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