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评论 > 正文

點擊香江/堅決清除「攬炒」議員 盡快改善立會生態\屠海鳴

時間:2020-11-11 04:23:33來源:大公報

  連日來,攬炒派議員在立法會惡意「拉布」的做法激起香港市民的強烈憤怒,僅前天一天,就有多達18批市民及團體到立法會請願,要求重新審視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梁繼昌四人的延任資格。「清除垃圾議員,議會重回正軌」「垃圾議員滾出立法會」「我哋要建設者,唔要破壞者」「發揮立法會權力,踢除攬炒派出場」的呼聲不絕於耳。

  立法會從十月份復會以來,總共開了四次會,就有三次流會,「點人頭」多達80多次,破了立法會成立以來的紀錄。由於攬炒派議員的阻撓,立法會實質上已經處於半癱瘓狀態,無法正常履行憲制責任,這個問題不解決,困擾香港抗疫、經濟、民生的難題將無解。堅決清除攬炒派議員,盡快改善立法會生態,是香港立法會的當務之急。

  「攬炒」議員無資格留任

  本屆立法會延任一年,總共只安排30次會議,用於討論議案的有效時間不足400小時。時間如此寶貴,豈容浪費!但攬炒派議員不管這些,他們公開表示,留任立法會就是為了「攬炒」,將無差別地否決一切政府議案、任何撥款和財政預算案。

  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梁繼昌四人因不真誠擁護基本法,今年七月被選舉主任取消下一屆立法會議員參選資格,足以說明其德不配位。鑒於因疫情影響第六屆立法會延任不少於一年的特殊情況,一些人得以繼續留在立法會,如果他們能夠收斂尚可容忍,但他們並沒有良心發現,繼續癱瘓立法會,事實再次證明,攬炒派議員不可能為港人謀福祉,不可能履行基本法賦予的責任,不可能維護香港國安法,他們已經成為「一國兩制」的最大破壞者。這樣的人還有什麼資格繼續擔任議員呢?

  最近有民調顯示,62%受訪者認為,不真誠擁護基本法的人,不應擔任立法會議員,有近半受訪者認同立法會議員「拉布」涉嫌違反就職誓言,其議員資格應被褫奪。在這種情況下,DQ攬炒派議員既是維護立法機關權威的舉措,也是順應民心之舉。

  立會生態關乎港人福祉

  由於攬炒派議員的破壞,立法會的生態嚴重惡化,已經無法正常運作。從表面上看,立法會按計劃在開會,實際上時間都用在了「扯皮」上,關乎香港居民切身利益的議題被無限期擱置,而各種政治議題被大肆炒作。

  立法會的生態如何?關係到香港的前途命運。眼下,新冠疫情在全球擴散的勢頭仍未減弱,「拐點」還沒有出現,香港面臨的風險和挑戰是前所未有的,可以概括為「三難」:

  一是病例「清零」難。近來疫情防控形勢雖有好轉,但由於反中亂港勢力的阻撓,並未開展強制性全民核酸檢測,這是病例難以「清零」的主要原因。

  二是恢復經濟難。病例一天沒有「清零」,就意味着重啟經濟是天方夜譚,如果強行重啟,很有可能出現美國和歐洲某些國家的情形,陷於「放鬆─收緊─再放鬆─再收緊」的怪圈;如此循環往復,香港經濟豈能經得住折騰!

  三是紓解民困難。在黑暴和疫情雙重衝擊之下,香港的旅遊、餐飲、零售、交通運輸等行業遭受重創,結業潮、失業潮、減薪潮不斷,儘管政府給相關行業和企業「輸血」,但前不久還是出現了國泰航空大規模裁員事件,在香港引起很大震動,可見紓解民困之難。

  香港面臨如此「三難」,攬炒派議員還要雪上加霜,無差別地否決一切政府議案、撥款和財政預算案,這豈不是與全體香港人為敵嗎?

  必須恢復立法會法定職能

  這幾天,十三屆全國政協第十四次常委會議正在北京舉行,來自香港出席、列席會議的港區全國政協常委、委員,對反對派議員的攬炒行徑,表示了極大的憤怒和指責。全國政協常委吳良好指出:反對派議員只顧自己「點人數」「拉布」的權利,而漠視其他議員履行憲制職能的權利,更妨礙立法會妥為行使及履行《基本法》所訂的各項職權。全國政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副主任邱達昌認為,可以通過立法會內部的制衡機制解決,令立法會會議有秩序、公平及正當地進行。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林健鋒表示,根據《議事規則》,若有議員繼續以各種方法拖延會議進度,立法會主席可就立法會會議的審議工作編配時間,以令議員限時發言。

  面對攬炒派議員的惡意「拉布」,必須採取「清潔行動」,將攬炒派議員掃地出門。清除攬炒派議員合情合理合法。

  其一,攬炒派議員違背了「愛國者治港」的原則。鄧小平先生曾經指出:「港人治港有個界限及標準,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他隨後多次講到:「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攬炒派議員顯然不符合這一標準。

  其二,攬炒派議員違背誓言。立法會議員都曾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但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梁繼昌等人以往的言行表明,他們與外國勢力勾連,為「港獨」組織張目,嚴重違背了誓言。

  其三,攬炒派議員涉嫌違法。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亦訂明:「嚴重干預、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即屬犯罪。攬炒派議員無論是從客觀上、還是從主觀上都在「嚴重干預、阻撓、破壞」香港的政權機關之一立法會依法履行職能,涉嫌違反國安法。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攬炒派議員已經主動宣示了其「攬炒」的邪惡目的,如同公開向特區政權宣戰,也是反中亂港的「供詞」,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什麼理由不將其踢出立法會呢?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表,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