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中國知識產權年會早前在北京舉行,年會以「數字時代的知識產權」為主題,匯聚了國內外專家學者、企業代表以及政府官員,共同探討數字時代知識產權保護的新趨勢、新挑戰與新路徑。我長期關注知識產權領域,此次年會不僅為知識產權從業者提供了交流平台,更為解決當前數字經濟發展中的知識產權問題指明了方向。
在人工智能生成內容(AIGC)迅速發展的今天,創作者權益保障成為年會討論的焦點之一。隨着AI技術在創作領域的廣泛應用,大量AIGC湧入市場,這對傳統的著作權保護體系帶來了巨大衝擊。AIGC是否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其著作權歸屬如何確定,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從目前的司法實踐來看,傾向於保護在AI創作中投入大量智力勞動且成果具有獨創性的創作者權益。當前我國關於著作權保護的相關法律還未對AIGC作出明確規定,判斷AIGC是否構成作品、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標準尚不夠統一。這不僅增加了創作者的維權成本,也影響了AIGC產業的健康發展。為了更好地保障AIGC創作者權益,建議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AIGC構成作品的條件及其著作權歸屬等核心問題;同時,加強對AIGC作品的版權登記工作,為創作者提供更有力的權利證明。
同時,中小企業在AI專業轉化過程中也面臨諸多困境。人工智能關鍵核心技術基礎薄弱,缺乏算力、數據等研發資源,是中小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儘管部分中小企業在特定領域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但大多數在大模型關鍵核心技術領域仍顯薄弱。由於創新能力強、潛力大,中小企業對算力和高質量數據的需求迫切,然而,其往往因缺乏資金,難以獲取這些關鍵資源,導致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進展緩慢。為了幫助中小企業突破這些困境,相關部門應加大對中小企業AI研發的扶持力度,設立專項基金,提供低成本的算力支持和數據資源;金融機構也應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為其AI專業轉化提供資金保障。
建立數據產權分置機制
最後,數據作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其確權與個人信息保護的平衡至關重要。數據確權是數據流通和交易的基礎,但由於數據的無形性、易複製性等特點,數據確權面臨諸多難題。目前,我國正在探索數據產權「三權分置」方案,即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權運行機制,為數據確權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然而,在實踐中,如何準確界定各主體的權利範圍,如何保障數據主體的合法權益,仍需進一步研究和完善。與此同時,個人信息保護也不容忽視。當前數據要素相關制度、技術、立法不完善,隱私洩露事件多發,導致個人不願共用、流通數據,影響了數據價值的釋放。為了平衡數據確權與個人信息保護,應完善個人數據基礎制度,規範數據流轉相關制度,健全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加強個人數據處理技術保障,推動數據匿名化處理,防範化解再識別風險;推進個人數據領域立法,將大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技術標準、合規指引等上升為法律。
通過對AIGC創作者權益保障、中小企業AI專業轉化困境、數據確權與個人信息保護平衡等熱點問題的討論,將能更加明確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點和方向。我將持續關注這些問題,為推動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國一定能夠構建起更加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為數字經濟的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