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上網成癮備受社會關注。有政府精神健康委員會委員建議家長以身作則,陪伴子女使用互聯網,減低他們早期亂用網絡平台上網成癮的風險。其實,不僅平台和家長要負起責任,有關部門也可借鑒其他地區經驗,完善相關法例。
有調查顯示,香港青少年每日花費大量時間留連網絡,超過一半學童的上網時間超過4小時,少數人每日超過7小時甚至更多。在地鐵等場合,青少年大都是「低頭」一族。一家人圍桌食飯,家長忙於刷視頻,小朋友有樣學樣,在家傭餵食時忙着玩手機遊戲。這不是影視情節,而是不少家庭的實景。
為降低青少年的網癮,父母需要身為表率,多些時間與孩子互動,帶他們出門旅遊或健身。特區政府也要有所作為,對青少年上網實行適當監管。不少國家國家和地區出於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而實施了一定程度的上網監管,為香港提供了借鑒。
上網監管有以下幾個方向。一是限制時間。內地年前頒布條例,要求平台設置未成年人模式,嚴格限制上網時間:3歲以下禁止使用手機;3至8歲每天最多使用40分鐘;8至16歲最多1小時;16至18歲至多2小時。社交平台應自動過濾有害內容。韓國、新加坡等地做法與中國內地相似。二是限制內容。英國要求平台對13歲以下兒童實施嚴格的年齡限制,過濾有害內容,並考慮將年齡門檻提高至16歲。三是限制年齡。澳洲政府去年11月通過法例,禁止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平台。平台必須禁止兒童開設賬戶,違者重罰。德國、意大利、比利時、荷蘭等國支持歐盟範圍內禁止15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平台,或需要家長同意。
世界各地做法不盡相同,共同點則是強調網絡平台責任、年齡驗證和家長參與。相比之下,香港目前在規管上相當寬鬆,未來可展開社會諮詢,參考其他地方的「未成年人上網模式」和時間限制,融入本地法規,相信會得到本地家長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