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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微篇/建設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周八駿

時間:2021-04-08 04:24:52來源:大公報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作出說明時指出:「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總體思路是:以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委員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為核心進行總體制度設計,調整和優化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繼續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行政長官,並賦予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和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通過選舉委員會擴大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和更加廣泛的代表性,對有關選舉要素作出適當調整,同時建立全流程資格審查機制,進而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

  所謂「有香港特色」,就是要充分體現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不能按主權國家來設計香港政治制度。香港的政制包括選舉制度必須貫徹中央主導,融入國家現代治理體系。

  特區政治亂象港英故意造成

  所謂「新的民主選舉制度」,就是全面總結過去20多年香港政制發展的經驗教訓,深刻認識香港既有選舉制度的缺失,加以完善。香港一些人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是「回歸原點」的說法,有一定道理但欠準確。

  「有一定道理」,一是從選舉委員會既選舉產生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分區直選議員佔立法會全體議員較小比例看,似乎回到第三屆立法會前;二是從取消「超級區議會」和政改「「五步曲」」看,似乎自2004年以來特區政制發展若干成果被否定。從這兩方面看,香港新選舉制度似乎回到回歸初期。

  然而,深入分析就理解,中央在制訂香港國安法後對香港選舉制度做重大完善,是終結港英在九七前匆匆推行代議政制、居心叵測地製造「香港民主之路與回歸之路分歧」,從完善選舉制度入手,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民主制度。

  1984年7月,亦即中英兩國政府草簽《聯合聲明》前兩個月,港英政府發表《代議政制綠皮書》,稱在香港推行代議政制的宗旨,「是要為『殖民地』政權結束統治香港作好權力轉移的準備。準備工作有兩方面,第一方面是要為現行政制建立新的合法性基礎;香港的政治體制,要逐漸由一個權力完全源於『殖民地』總督的情況,穩定過渡到一個權力源於本地居民的情況。」「第二方面是要逐步培養能夠領導新政治體制的政治領袖。」港英「還政於民」的企圖昭然若揭──以建設親西方尤其親英國的「港人治港」制度和人事,來對付中央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我在2000年出版的《香港跨入新紀元的腳步──「一國兩制」的最初實踐》中,稱之為「香港民主之路與回歸之路的分歧」。

  制為政制發展開闢新路

  2003年七一遊行後,民主之路與回歸之路的分歧惡化為對抗。「拒中抗共」政治勢力2014年發動非法「佔中」,企圖逼中央同意在香港照搬西方政制,充分暴露港英九七前設置的民主之路,與香港回歸祖國是水火不容。2019年「修例風波」演變為「黑色暴亂」,是「拒中抗共」政治勢力在自己扼殺了2015年關於普選行政長官的政改後,圖窮匕首見,企圖以暴力利用香港選舉制度的缺失來直接奪取香港管治權。

  中央在關於普選行政長官一役中堅守底線,實際上終結了港英所製造的香港民主之路與回歸之路的分歧和對抗。

  中央在平息了「黑色暴亂」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開闢新路。

  在新選舉制度中,選舉委員會的規模、構成和職能,與第三屆立法會之前的選委會以及第五任行政長官選委會比,都不可同日而語。規模更大,構成更全面反映香港社會各界,職能更重要,尤其,強化中央的主導作用,凸現堅定愛國者為主體。

  在新選舉制度中,新設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以及行政長官參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參選人必須分別取得選委會各界若干提名的規定,都確保有關候選人是愛國愛港人士。

  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立法會90名議員中有40名由選委會選舉產生,這樣的安排有利於行政與立法機關合作。可見,新選舉制度也完善香港整個政治體制。

  資深評論員、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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