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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論風生/維護國家安全 無「兩制」之分/冼漢迪

時間:2020-05-29 04:24:08來源:大公報

  全國人大昨日以2878票贊成,極高票數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國家安全是人民安居樂業的基礎,從狹義來說,國家安全是指應對外國威脅甚至入侵的國防安全,但其實在這個科技發達、全球互聯互通的世代,國家安全已經延伸至更廣義的層面包括經濟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太空安全等,例如內地現行的《國家安全法》便列出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但筆者相信,國家安全的內涵,將會隨着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而不斷擴展。所以在當今世代,單靠增強軍事實力顯然已不能完全滿足國安的實際需要,而需要利用法律來完善制度,達到國家安全的目的。1990年頒布的基本法,第23條中便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

  但回歸至今已二十三年,這個責任因為種種原因,至今仍沒有落實。但期間,國際形勢出現巨大的變化,政治局勢動盪加上恐怖主義興起,國家在應對國家安全上需要面對的挑戰及難度日益提高,但偏偏屬於「一國」之內的香港,由於沒有相關的法例,導致外部勢力有機可乘。2019年下半年開始因「修例風波」而帶來的連場暴亂,大肆宣揚「港獨」等本土激進分離勢力與本土恐怖勢力蔓延加劇,企圖利用香港的高度自由試圖分裂國家。

  更有甚者,我們亦發現外國勢力的明顯介入,不論在財政上及所謂國際輿論支援上均有跡可尋。但無奈因為欠缺相關法例,特區政府只能「聽之任之」。

  一般市民生活不受影響

  可惜以本港目前形勢,在當前甚至相當一段時期內,社會整體氣氛將難以達到特區政府推進立法的「適當時機」,要與縱容暴力、想方設法「妖魔化」23條來誤導市民的反對派在立法的問題上取得共識,更無異與虎謀皮。在此情況下,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國安法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特區政府公布實施,以堵塞國安漏洞,不僅符合憲法及基本法,亦是在基本層面上維護國家安全的最有效方法,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

  反對派抹黑立國安法破壞「一國兩制」,筆者不敢苟同。多年來反對派一樣強調要捍衛「一國兩制」,就是說他們也認同「一國」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但試問沒有「一國」,何來「兩制」?

  故此,為了「一國」的安全而立法,從而保障「兩制」的繼續存在,本身就是捍衛「一國兩制」的舉措。更何況法例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一般市民的日常生活並不會受到影響,反對派如此鋪天蓋地來抹黑是次立法,無疑給人「此地無銀」的感覺。

  更何況,若中央政府不尊重「兩制」,大可直接將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但在「決定」中,我們港區國安法的立法方向並不包括23條涵蓋的叛國、煽動叛亂、外國政治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竊取國家機密,以及本地政治團體與外國政治組織聯繫等內容,這些內容仍需要特區政府透過本地立法方式處理,足見中央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仍尊重「兩制」的差異。

  最後,筆者希望再次強調,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所以,「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在國家安全問題上,只有「一國」之責,而無「兩制」之分。

  互聯網專業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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