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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容暴力就是殘害大學生/陳文鴻

時間:2019-11-09 04:23:45來源:大公報

  按照縱暴派的構想,「反修例風波」結局是中央和特區政府對暴徒投降,然而這絕對是天方夜譚。這場風波的結果應該是特區政府在中央政府支持下成功止暴制亂,香港社會回復穩定,也可開始把暴亂帶來的破壞修復,並且針對暴亂揭露出來的深層次問題進行改革。

  暴亂中,暴徒的主力是大學生、中學生、已投身社會的青年,顯示出香港青年問題的嚴重性。應對之法不可能是縱容寬恕,否則有類2014年非法「佔中」的後果,使青年人認識不到自己所犯的事的錯誤性,也對其他青年人起不了警告和嚇阻作用。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青年人無論有任何政治主張都不可能凌駕於法律之上,犯法而不負任何刑責。今次是暴亂,性質嚴重,應當依法判刑,不能苟免。一是維護香港的法治;二是以儆效尤;三是使青年人學承擔責任,不能推搪或依賴別人和社會照顧。因此,被起訴青年人只能依法審訊,判刑或可有所酌情,但不能以緩刑、社會服務令或輕判來替代應有的刑責,使涉罪的青年人感受不到責任的重擔。若涉案青年人罪名成立,就讀的中學、大學生應依據校規處理,要停學的便停學,應開除學籍的開除學籍。

  學生會不可成為暴徒巢穴

  大學生是現有制度的既得利益者,每年政府透過教資會向八間公立大學提供15000個學額,學位並不是青年人應得的資產,而是應按學校的要求爭取回來的待遇。當然刑責有輕重,判刑和大學處理亦有輕重之別。吸收「佔中」以來的教訓,大學不能淪為培育暴徒或其他政治極端主義的場所。為保障其他學生,特別新入學的學生,大學應對犯罪的大學生嚴肅處理。在大學內清除以政治衝擊秩序的錯誤行為和文化。不可能讓少數政治極端的大學生還可繼續盤踞大學學生組織來生事。去惡務盡,不能姑息,因為姑息會養奸,惡劣的影響會侵蝕大學的傳統文化與學風,破壞大學的教育目的。

  涉案中學生的處理方法與大學生應有不同,未成年的中學生多屬被人錯誤引導而犯案。錯誤引導他們的包括教師、社工、校友,乃至辦學團體的責任更大。不過,干犯嚴重罪行的中學生還是要依法處罰,輕的則可由法庭、警方警戒。家長和學校也要承擔責任,重新教育他們,不能退學了事。

  特別是被捕學生多的學校,便需在教育局督促監視之下,成立專門的制度、措施來教育這些犯罪的青少年,並定期向教育局報告情況與進展。與大學生不同,大學生是成年人,自負責任,而大學並不負有道德與性格教育的責任。大學等於社會縮影,犯罪者以懲罰為主。中學生少不更事,還有改善的機會。故此,可以中學全力照顧,以抵償他們走上歧途學校失責的錯誤。

  至於社會青年,與大學生相同,屬成年人的依成年人的刑責,未成年的歸社會服務照顧。

  以上的提法,本是老生常談,理應如此。但近年香港社會過於寵溺年輕一輩,家庭、學校和社會都沒有給予恰當的教育與磨煉。今次暴亂出現這麼多大中學生和社會青年參與,行為暴戾,卻沒有真正的社會訴求,而是被騙執著抽象空洞甚至滿是謊言的主張。青年一輩的知識與認知能力之低劣令人吃驚,其兇狠暴戾亦同樣令人吃驚。香港再不可能寵溺縱容這些年輕人下去,使香港未來的希望變成他們個人、家庭和香港社會的災難。

  香港珠海學院「一帶一路」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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