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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暴力不能再發生\關 昭

時間:2019-05-14 03:17:14來源:大公報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今日再開會,第四次審議移交逃犯修例。會前,臨時主席石禮謙通過秘書處發出通告,呼籲反對派克盡議員職責,和平、理性開會,選出會議主席。

  但是,那邊廂,反對派塗謹申竟又來一招出通告,通知議員今日開會,下款自署「主席塗謹申」雲雲。

  對此,有人稱之為「雙胞會議」,其實,「雙胞」二字是高抬了塗謹申和由他主持召開的所謂會議;因為法案委員會只能有一個、臨時主席也只能有一位,石禮謙是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提出「指引」、秘書處發函通知全體議員所產生出來,「只此一家,並無分店」。

  在此情形下,今日會議重開,可以想像,反對派必然故伎重施,又來製造一次「飛撲搶咪」的大混亂。

  因此,面對今日可能出現的惡劣局面,相關各方必須作好準備,確保會議有序進行,不能讓反對派一夥阻撓審議修例的圖謀得逞。

  這裏面,建制派議員進入會議室開會的權利必須得到依法保障,立法會議事廳不是反對派「家天下」,不能由他們阻擋操控。根據基本法第七十八條和立法會《議事規則》和「特權法」的規定,如果議員在赴會途中或進入會議室前遭到攔阻,阻人者已是違法,立會主席及秘書處有權報警求助。

  同樣,如果議員在進入會議室後,發言的權利遭到阻撓,主席及秘書處同樣有權報警,由執法人員把搞事者拘捕帶走。

  立法會是一個莊嚴的立法場所,如果如同上周末那樣,任由反對派跳上枱搶咪搶文件,任由他們在走廊通道攔阻建制派不准進入會議室,那立法會就不配再叫做立法會,而且此例一開,以後任何會議都將無法正常舉行,議會的應有功能也將付諸流水。到那時候的立法會,到底還有什麼存在價值?還有什麼值得市民支持和珍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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