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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傑大言不慚污衊中央\文兆基

時間:2019-01-08 03:17:53來源:大公報

  日前,梁家傑成功連任公民黨主席,並接受媒體訪問。梁家傑在訪問中表示,反對派正面對「民主運動冰河期」,因為「中央不會讓香港普選」,使不少市民覺得反對派爭取民主是「遙不可及、徒勞無功」。梁家傑又表示,公民黨未來將加強地區工作,讓市民覺得反對派「不是有了普選才會做事」,從而鞏固基本盤的支持。

  反對派意識到自己過去只懂空談民主,確實是一種進步,但是梁家傑在訪問中,竟然聲稱「中央不會讓香港普選」,則是睜開眼說瞎話。其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在2007年12月29日,便已頒布《關於香港特區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有關普選問題的決定》,即坊間俗稱的12.29決定。決定訂明2017年的特首選舉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特首普選以後,立法會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12.29決定亦已訂明,按照《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特首改由普選產生的辦法時,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可參照《基本法》附件一有關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

  決定頒布之後,當時反對派對於提名委員會的產生辦法,並無提出過任何異議。可是到了2013年,反對派在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的慫慂下,密謀發動所謂「佔領中環」行動,他們的立場便開始出現變化。

  他們開始宣揚「公民提名」的主張,並宣稱這才是所謂的「真普選」。所謂「公民提名」,便是特首參選人只需在街頭籌得若干數目的合資格選民提名,便能取得特首普選的參選資格。很明顯,反對派的建議,無視了《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亦不是他們一直所強調的所謂「國際標準」,因為「公民提名」在西方民主國家裏,根本並不常見。

  由於「公民提名」主張不符《基本法》,以及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所提出的普選特首方案,該主張自然不可能被採納。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4年8月31日所頒布的《關於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即坊間俗稱的8.31決定)中,人大常委會決定提名委員會按照第四任特首選舉委員會的產生方法組成,特首候選人必須取得提委會過半支持,才能取得正式的參選資格。

  8.31決定一出,自然惹來反對派的強烈反彈。當然,他們反對8.31決定的真正原因,不是中央沒有採納他們所主張的「公民提名」,而是特首候選人需要取得提委會過半支持才能「入閘」的規定,因為反對派在過去歷屆的選委會選舉中,從未成功取得過半議席,所以他們深信自己所派出的候選人,根本無法取得過半提名票「入閘」。

  然而,只要反對派不主張「港獨」,不論選委會還是特首普選後的提委會,反對派均可參與,亦沒限制他們取得過半議席。事實上,反對派過去一直有派人參加選委會選舉,而且有人成功選出,他們現時取不到過半議席,是實力的問題,根本不代表他們將來取不了。此外,即使是反對派經常引用的《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沒規定公民享有等值的候選人提名權。

  由此可見,反對派不接受8.31決定,以及特區政府根據該決定所制訂的政改方案,根本純粹是輸打贏要,跟他們一直所標榜的「國際標準」,沒有直接關連。反對派一直聲稱自己「爭取民主」,到了香港有機會出現普選了,他們又把政改方案扳倒,繼而倒打一耙,誣衊「中央不會讓香港普選」,根本是侮辱港人智慧。明眼人看在眼裏,又怎會繼續支持他們呢?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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