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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免DQ 村選需修例\關昭

時間:2018-12-05 03:17:54來源:大公報

  就立法會議員朱凱迪被取消新界村代表參選資格一事,特首林鄭月娥昨日首次開腔作出回應,而回應是及時和必要的。

  林鄭的回應其實有三點內容:一是選舉主任是依法取消朱凱迪的村代表參選資格,二是朱凱迪今日是一名立法會議員,政府目前沒有打算處理村代表選舉以外的事,三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之後,要進一步理順本地選舉法例與釋法的關係,包括參選「聲明」及宣誓。

  三點內容,頭一點可以說已無懸念。朱凱迪三番兩次拒就「港獨」問題明確表態,而鄉村代表是特區體制架構的一部分,「港獨」分子或支持者、同路人依法不能參選,乃是理所當然。特區政府並無「搬龍門」,「有波唔踢」,係都要犯規領「紅牌」出場的是朱凱迪自己。

  第二點是朱凱迪的立法會議員身份問題。有建制議員和市民提出,朱凱迪因拒不表明反對「港獨」而失去村代表參選資格,那麼,其當日就任時宣誓效忠基本法,是否出於真誠,令人懷疑,提出要褫奪其議員席位。

  這一說並非無理。朱凱迪「羊頭」下賣的是什麼「狗肉」,已經有目共睹,他的「港獨」立場不說「旗幟鮮明」,最少也是曖昧含糊、鬼鬼祟祟的,絕不符合議員誓詞的要求和規定。但特區政府必須依法辦事,也無必要掀起新的爭拗。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朱凱迪一再玩弄手法和花招,終有一天是要圖窮匕見、付出代價的。

  至於第三點,那是關鍵所在。眼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就特區首長、司局級官員、行會成員、立法會議員的參選聲明和就任宣誓作出明確要求,包括真誠、嚴肅、認真擁護和宣誓,不能含混過關。那麼,各級選舉都已有法可依、有令要行,區議會選舉、鄉村選舉又都是架構和體制的一部分,也就自當「蕭規曹隨」,不能「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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