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雙目炯炯的照片曝光,戳穿「永久傷殘」或「失明」的謊言,但距離此案真相大白為時尚早。從「爆眼女」阻撓警方調查到其如願離港而去,得到多方面的「掩護」及「配合」,尤其「爆眼女」指定的代表大律師夏博義,被指未披露有關醫療文件,「將客戶利益置於法律責任之上」,有失職之嫌,必須徹查追究。
「爆眼女」事件被用來渲染「警暴」,是「顏色革命」的慣用套路。就「爆眼女」本人來說,不光是「受害者」,也是參與黑暴的嫌疑人。攬炒派一口咬定她是被警方「布袋彈擊中」,但反常的是,當事人千方百計拒絕警方調查真相,甚至不惜以司法覆核阻止警方取得其醫療文件,背後原因及目的,已是人所皆知。
「爆眼女」早已痊愈,但攬炒派及「爆眼女」為繼續製造和強化「警暴」假象,刻意對事實秘而不宣。但令人奇怪的是,治療其眼傷的醫護人員及醫管局也保持了驚人的「沉默」。在大是大非原則面前,公營機構或政府有關部門有沒有盡到應盡責任?
再有,「爆眼女」為阻止警方取得其醫療文件而申請司法覆核,並指定後來成為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夏博義作為代表大律師,夏博義肯定看過其醫療文件,有責任將之披露,但卻沒有這樣做。正如法律界質疑,夏博義是否將對客戶利益高於法律責任,其行為又是否有違職責?
有人說,為保護病人私隱,未得當事人同意不能披露其病歷資料。然而,「爆眼女」事件被攬炒派及西方勢力利用,是黑暴升級的其中一個重要分水嶺,涉及香港社會的重大公共利益,用所謂「保護個人私隱」來掩飾,實在荒謬。刻意阻止真相曝光,得益的是黑暴勢力,坐視攬炒派中傷警隊及乞求西方「制裁」,這就是可恥的「沉默」!
調查夏博義在「爆眼女」隱瞞事實及出走台灣事件中扮演什麼角色,有助還原真相。同樣值得一提的是,「爆眼女」以法援打官司並指定夏博義為代表,法援署有沒有調查其資產狀況?知不知道申請人已離港而去? 司法覆核被嚴重濫用早已是不爭的事實,去年更高達11.3億元,五年來大升逾倍,法援審批過於寬鬆被指是重要原因,而最終得益者往往是攬炒派律師。「爆眼女」的司法覆核案最終敗訴,當事人沒有分文損失,虧的是公帑,夏博義則大賺一筆。其實無論官司輸贏,「黃律師」都是「袋袋平安」。
攬炒派動輒申請法援打官司,而且指定同聲同氣的大律師為代表,足證法援已經成為攬炒派的「提款機」,司法領域淪為最大的「黃色經濟圈」,不解決這些深層次問題,「再出發」談何容易。而一個未爆眼的「爆眼女」謊言,能夠造成如此巨大的殺傷力,正正暴露了香港急待解決的許多深層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