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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會補選非小事 選民切勿當「傻豬」

時間:2019-02-11 03:17:21來源:大公報

  今年是區議會換屆的選舉年,豬年伊始則先上演一幕油尖旺大南選區補選「前哨戰」,建制及反對派均已派人參選,戰況相當激烈。

  補選是因大南選區「經民聯」區議員莊永燦日前病逝而出缺,而前天報名的「女將」李思敏,正是該區的「經民聯」社區幹事,在區內工作多年,十分熟悉地區事務及與坊眾稔熟。但是,出缺的議席亦已成為激進反對派覬覦之物,打着「地區前進」招牌的李國權日前由劉小麗、邵家臻等人「傍住」前往報名,揚言要與建制派「對決」和「改變地區面貌」雲雲。

  事實是,眼前大南一席之補選,反對派「喊殺連天」,正好反映了未來區議會選戰的激烈程度和重要性。在立法會選舉屢被依法DQ及「佔中」、「旺暴」分子多被判刑入獄之後,反對派已經調整了他們抗中亂港的策略,把活動重心轉移到區議會選舉上來,一來區議會選舉選區劃分較細、容易入手,只要動員到區內年輕人出來投票,他們就可以有較大的「贏面」;二來,在全國人大「釋法」後,立法會選舉規程嚴格,而區議會選舉則相對較為寬鬆,可以「鑽空子」,有機可乘。

  不過,反對派企圖染指區議會的圖謀是難以得逞的。從法律層面而言,全國人大「釋法」的各項規定以及特區政府據之制定的選舉規則,包括參選人必須先簽署「確認書」,明確支持擁護「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反對一切分離分裂及「港獨」言行,其適用層面規定為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等核心權力架構,區議會及村委會屬基層組織不在其內。但如果反對派以為這就是法制「漏洞」或「天賜良機」,那就大錯特錯了。

  事實是,區議會、村委會選舉雖不在人大「釋法」規範之內,但從整體憲制及法治架構而言,行政會議、立法會與區議會、村委會在功能上是承上啟下、一脈相承的。根據現行法例,區議會在立法會內擁有五個「超級議席」,由各區主席互選,已成各大政黨兵家必爭之地;而目前立法會七十名議員中,具區議員與立法會議員兩重身份的「雙料」議員更多達二十五名,如此又豈可說人大「釋法」規定及立法會選舉條例與區議會選舉無關?只有參選或當選立法會才必須簽「確認書」和宣誓效忠,區議會就可以「直行直過」、無法無天?這當然是不可能之事。

  而且,從實際層面而言,基本法規定區議會的職能是協助特區政府處理地區事務,而除了長期上街搞事外對地區事務一無經驗、二無興趣的反對派,又憑什麼可以做好地區工作、服務街坊?他們進入區議會的唯一後果只會是把地區工作政治化,弄得雞犬不寧。

  從體制、法規以至選票上必須確保區議會選舉不變質,這是港人社會的豬年大事之一,選民切勿被反對派當「傻豬豬」般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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