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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嚴防外患內亂 通敵可判死刑

時間:2021-06-30 04:25:14來源:大公報

  圖:2019年12月,日本自衛隊參加反恐防災演習。/資料圖片

  日本二戰戰敗後,戰前確立的國安體系在盟軍干預下被廢除,但保留了對「外患罪」和「內亂罪」等罪行的重刑懲戒。「外患罪」包括聯絡外國勢力、對日本行使武力的「外患誘致」,以及聯絡外國勢力、參加敵對國軍事組織的「外患援助」。前者為日本現行刑法最嚴重罪名,違者將被判死刑;後者刑罰兩年監禁起步,最高亦可判死刑。「內亂罪」用於處置圖謀顛覆國家政權的團體或個人,主腦將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

  2013年,時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推動通過《國家安全保障會議設置法案》,效仿美國設立日本版國家安全委員會。同年,日本通過《特定秘密保護法》,即《間諜防治法》,確定了對間諜罪從罰款到監禁的詳細處罰規則。2017年,日本通過《組織犯罪處罰法修正案》,打擊恐怖組織、黑幫組織等犯罪集團。

  2019年12月,日本當局在東京車站等人流密集場所開展反恐及防災演習,為東京奧運會與殘奧會加強安全準備。受過訓練的嗅探犬亦加入演習,協助偵測爆炸物等可疑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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