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英國首相約翰遜的時任顧問甘明斯去年11月攜紙箱離開唐寧街10號。\美聯社
英國
發表政見需獲批准
•「政治中立」是公務員的聘用條款之一。參與政治活動和發表政治言論需上級批准,並附詳細審批指引。
美國
嚴禁收受政治捐獻
•《哈奇法》規定聯邦人員雖然可登記參與競選、在選舉中投票、對政治事務發表意見、加入政黨或對政治團體捐獻財物,但嚴禁積極參與、請求或收受政治捐獻。任何人也不可恫嚇他人、威脅或脅迫以影響他人投票。
德國
必須宣誓擁護憲法
•《德國公務員法》第60條規定「公務員為全體人民服務,不為政黨服務,他們中立且公正地完成自己的任務,在履行公職時始終考慮大眾的利益」;第64條則規定公務員宣誓義務,「德國公務員不止要宣誓擁護憲法,還有義務以行為捍衛德國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