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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國家的禁蒙面法

時間:2019-10-14 04:24:20來源:大公報

  美 國:華盛頓特區以及加州、佛州、佐治亞州、紐約州、北卡羅來納州等12個州已制定禁蒙面法,防止民眾在觸犯法律、傷害他人、剝奪他人權利等事件中,為逃避責任掩蓋面部。

  法 國:《禁蒙面法》於2011年生效,除特殊情況外,禁止在公眾場合蒙面。因應「黃背心」示威,今年實施升級版《反蒙面法》,違者可判刑一年並罰款1.5萬歐元。

  德 國:1985年起根據集會法,在示威等公眾場合禁止佩戴妨礙身份識別的飾物,違者可被判處一年監禁。

  加拿大:全球禁止蒙面示威最嚴厲的國家,加拿大議會2013年6月通過禁蒙面法,違者可被判監禁10年。

  比利時:2011年起禁止公眾在公共場所穿戴布卡、尼卡布及其他面罩。

  丹 麥:2000年起禁止公眾在公共集會中以頭巾、面罩及其他遮蔽人臉的塗裝油彩掩蓋面部,違者可被罰款或最高六年監禁。

  意大利:1975年制定全國性反恐法,禁止公眾在公眾場所佩戴妨礙身份識別的面罩或飾物。

  挪 威:1995年起禁止公眾在遊行示威等群眾性活動中戴面罩,違者將被罰款或者判處三個月監禁。

  西班牙:2013年起禁止公眾在示威活動中戴面罩,違者可罰款三萬歐元。

  瑞 典:2005年起禁止公眾在可能擾亂公共秩序的示威活動中佩戴妨礙身份識別的面罩。

  俄羅斯:根據俄羅斯聯邦法律「關於集會、會議、示威、遊行和罷工」第6條,在公共活動中禁止戴口罩或有其他隱藏身份的行為。

大公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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